一、因應我國邁入高齡社會及滿足弱勢族群之金融服務需求,金管會針對高齡者及弱勢者分別推動相關金融政策,引導金融業積極發展符合高齡者及弱勢者需求之金融商品或服務,俾提供民眾多元化、便捷及較低成本之金融服務,以強化社會安全網。
二、金管會為確保高齡者及弱勢者安居樂活、經濟安全保障,近期推動之重要金融政策包括:
(一)高齡、身障金融商品:推動小額終老保險及安養信託,確保高齡者及身障者經濟安全。
(二)商業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簡稱以房養老):提升高齡者經濟自主。
(三)微型保險業務:建構弱勢族群保險安全網。
(四)普及化的金融服務:推動偏鄉金融服務及無障礙金融設備。
三、截至107年底各項金融政策之推動已具成效:
(一)安養信託累計信託財產本金約170億元。
(二)以房養老核貸逾約3千件、額度約170億元。
(三)微型保險累積保額約2,042億元。
(四)銀行於偏鄉設置分支機構計有44處;符合輪椅者使用之無障礙ATM共26,412台、符合視障者需求之語音ATM共1,259台。
四、金管會將持續檢討金融監理法規,鼓勵金融業積極開發符合高齡者及弱勢者需求之金融商品,並加強金融教育提高民眾對金融商品之認識,以創造對高齡者及弱勢者更有利的金融環境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