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育兒家庭經濟負擔,衛福部配合行政院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於107年8月提出擴大「育兒津貼」及建立「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機制兩大策略。
擴大育兒津貼補助對象,取消未就業限制,另外,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化機制由政府與收費未超過一定額度、評鑑在一定等第以上且配合訪視輔導等條件均符合的托嬰中心或居家保母簽約,政府再補助家長托育費用,讓家長每月實際負擔費用低於所在縣市家戶可支配所得10%-15%間(約8,000元至1萬2,000元)。同時訂有督導管理與退場機制,藉此讓有送托需求的家庭可以安心,並負擔得起家外送托,居家保母或托嬰中心也可穩定收托,長期而言,可維持專業服務品質,吸引更多家長送托,以服務創造價值的良性循環。
鑑於年初發生幾起兒虐案件,為讓家長能安心送托,並提升托育服務品質,衛生福利部持續朝四大面向努力精進:
一、擴大托育量能:持續布建公共托育設施(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持續鼓勵居家保母及私立托嬰中心與政府簽約合作。
二、資訊公開透明: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設置違反兒少法裁罰公告專區,托嬰中心公告托育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優化托育媒合平臺、研訂托嬰中心裝設監視錄影設備及兒少福利機構人員不適任資格認定等辦法,讓送托家長可獲知相關訊息作為送托選擇參考。
三、穩定托育品質:修訂法規強化退場機制確保服務品質、訂定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逐步改善托育人員勞動條件,提升整體托育照顧品質。
四、預防兒虐案件:運用資訊系統強化事前審核不適任托育人員機制,落實定期訪視輔導,並盤點高風險托嬰中心及加強不定期查訪,精進訪視輔導與評鑑作業,多面向促請地方政府落實執行,保障幼兒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