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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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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相關事宜

日期:111-11-17
資料來源:外交國防法務處

法務部依行政院指示,督導所屬各級檢察機關結合警察、調查、廉政、移民等各查察機關,落實查賄制暴工作,貫徹政府斷絕賄選暴力影響民主政治,維護國家民主根基之決心。具體作為如下:


主軸一:集中檢察人力


主軸二:把握偵查時效


主軸三:掌控賄選地域


主軸四:完備證據蒐集


主軸五:有效嚇阻賄選


法務部針對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賄具體作為,期能讓賄選者現形、讓觀望者澈底斷念,杜絕賄選案件影響選舉公正性,淨化選舉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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