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我國能源轉型,經濟部以兼顧能源安全及產業發展為前提,規劃「風力發電4年推動計畫」,以「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之策略推動離岸風電,現已完成第2階段潛力場址5.5GW之招商作業,我國首座離岸示範風場亦即將展開施工,後續經濟部將採取以下策略,積極推動離岸風電發展、建立在地產業鏈:
一、分階段開發、逐步建立實績:
現已完成示範及潛力階段招商作業,並將進入風場建設期,自2026年後起之區塊開發,每年將釋出1GW併網量,並納入價格考量、降低開發成本,妥善規劃招商策略。
二、完善基礎建設、友善開發環境:
政府將積極建設風機預組裝碼頭、運維碼頭、水下基礎碼頭與加強電力網等相關基礎建設,以建構離岸風電之友善開發環境。
三、推動國產化、建立本土產業:
歸納產業發展項目如塔架、水下基礎、電力設施與海事工程等,並考量發展時程,分為前置期(2021~2022)、第1階段(2023)與第2階段(2024~2025)等,建置我國離岸風電產業。
推動離岸風電可兼顧能源安全、產業發展及環境保護,提高我國能源自主,目標2025年建置5.7GW,預期帶來以下效益:
一、累計帶動新臺幣1兆元投資額
二、相關製造業年產值達1,218億元
三、相關服務業年產值達773億元
四、20年運維產值累計達7,000億元
五、年發電量達215億度
六、年減碳量達1,192萬噸
七、累計新增2萬人次以上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