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企業融資方面:
(一)金管會持續推行「本國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方案」,截至108年4月底,放款餘額新臺幣(以下同) 6兆4,633億元、占全體企業放款比率61.7%,今(108)年並新增「貸款戶數成長」為考核指標,以協助更多中小企業取得資金,及新增「小型及新創企業融資特別獎」,期使本國銀行加強對小型及新創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二)賡續推動「獎勵本國銀行辦理新創重點產業放款方案」及「獎勵本國銀行加強辦理於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授信方案」,鼓勵銀行在兼顧風險控管下,對5+2新創產業及新南向相關產業,在融資方面提供必要的營運資金。截至107年12月底,對新創重點產業放款餘額5兆252億元;至108年4月底對新南向國家授信總額1兆1,096億元。
二、協助企業籌資方面:金管會已開放多層次資本市場,在兼顧投資人保護下,藉由創櫃板及股權性質群眾募資業務,對小型、新興事業及大型特殊營運模式產業提供更有效率的方式募集資金。
三、透過創投與直接投資挹注企業:透過金控公司及銀行業投資創投業,提供企業資本性所需要的資金,並擴大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長期照護事業及5+2新創產業等多元投資管道。
四、在推動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機制,鼓勵創新經濟模式方面:金管會提供金融科技業必要的協助、輔導與諮詢服務,並已核准運用電信行動身分認證辦理普惠金融業務及新型態移工薪資匯款等金融科技創新實驗,讓金融機構與其他產業跨業合作與普惠金融效益得以彰顯。
五、金管會將持續鼓勵金融挺產業,透過多元方式支援實體經濟,促進金融發展,創造金融機構與產業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