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將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本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對於我國未來地方自治及深化民主極具重要性,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努力精進推動選務革新,完善各項選務作業流程,加強選務防疫措施,確保投開票作業順利進行,並秉持公正、公平、公開辦理選務的超然立場,以積極審慎的態度,期順利完成本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任務。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積極妥慎辦理各項選務及防疫工作,相關選務工作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選務工作之籌劃: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工作進行程序
二、重要選務工作:
1.召開選務相關工作會議
2.辦理各項選務人員講習訓練
3.投開票所設置及工作人員遴派
4.編印選舉公報、公民投票公報、電子書及錄製有聲公報
5.辦理候選人公辦政見發表會、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
6.辦理選務防疫工作
7.加強選務及防疫宣導
8.選舉票、公投票印製分送保管安全維護
9.有效澄清、舉報及移送假訊息
10.電腦計票作業流程
11.電腦計票資安防護措施
12.加強選、監、檢、警聯繫
13.中央選情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