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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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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豬釋憲案」判決合憲 蘇揆:感謝辯護團隊、相關部會同仁群策群力 持續讓國家發展朝正確方向邁進

日期:111-05-19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19)日於行政院會表示,上週五(5月13日)憲法法庭就萊豬釋憲案,判決「本院及衛福部函告地方政府訂定之自治條例牴觸中央法規無效或不予核定」的決定均屬合憲,證明行政院推動此項政策及決定是正確的,並且合乎憲法。院長特別感謝羅秉成政務委員統籌組成堅實專業的辯護團隊,群策群力,同時也感謝本院聘請的訴訟代理人、學者專家對本案盡心盡力,並對相關同仁積極任事予以肯定,請各部會以本次成功合作的模式為典範,因應接續而來的重要釋憲案,相關部會也要一起協力,務必讓國家發展朝正確方向邁進,讓既定政策得以順利遂行。
 

蘇院長表示,上週五憲法法庭就萊豬釋憲案,宣判進口肉品及其產製品殘留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量標準,權屬中央立法事項,憲法法庭並以相當懸殊的比例,通過「本院及衛福部函告地方政府訂定之自治條例牴觸中央法規無效或不予核定」的決定,均屬合憲之判決。
 

蘇院長指出,政府在109年基於國家經濟利益及總體戰略目標,同時秉持保障國人健康的前提下,依據科學證據、國際標準,訂定進口食品規範,做出進一步開放美豬的決定,並嚴格把關,從各方面確保國人健康,經歷去(110)年公投與今(111)年憲法訴訟的考驗,再再證明行政院推動此項政策及決定是正確的,並且合乎憲法。
 

蘇院長特別感謝羅秉成政委,邀集許多優秀的律師及學者專家加入政府團隊,並統籌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貿談判辦公室、食品安全辦公室及法規會等單位,組成堅實專業的辯護團隊,全力因應本憲法訴訟案,群策群力,在憲法法庭的辯論中提出嚴謹周妥的論述,為本院政策辯護,才能以法、以理說服大法官。此外,他也非常感謝本院聘請的訴訟代理人,包括孫迺翊教授、洪偉勝律師、李荃和律師及相關學者專家,皆對本釋憲案盡心盡力,貢獻卓越;對於相關同仁積極任事、團結合作的優異表現,院長也予以肯定與感謝,並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專案敘獎,以為嘉勉。
 

蘇院長表示,日後仍有許多與政府政策相關的釋憲案,例如下週二(5月24日)就有農田水利法釋憲案的言詞辯論,請各部會以本次成功合作的模式為典範,因應接續而來的重要釋憲案,除主責機關本身應全力投入外,亦應聘請優秀的專業律師及學者,審慎因應,相關部會也要一起協力,務必讓國家發展朝正確方向邁進,讓既定政策得以順利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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