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
振興經濟促進就業政策措施
- 日期:2009/3/6
- 資料來源:本院
事實上,政府對於經濟不景氣將引發的失業危機早已提高警覺,並未雨綢繆。除於97年7月及9月在行政院劉院長親自主持會議及指示下,即已積極規劃,並於97年10月與11月間陸續推出「97-98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98-101年促進就業方案」、「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方案」,以及「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4年5,000億)等促進就業措施外,行政院也成立跨部會因應失業小組,協調各部會積極因應。
政府在規劃振興經濟促進就業政策措施時,係以「妥善因應國際金融風暴所帶來的失業潮、強化國家軟硬體建設並厚植國家競爭力」為目標,並以(1)減少裁員、(2)增加就業、(3)擴大內需及(4)照顧弱勢等四項政策為施政主軸,相關措施及預期效益與經費說明詳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