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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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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推動再生能源—積極推動綠能設置,打造零碳能源系統

日期:111-12-23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 加速推動再生能源  共1張

一、前言

為因應國際減碳趨勢、提升我國能源自主及改善民眾生活環境品質,政府自105年5月啟動能源轉型,以「減煤、增氣、非核、展綠」為發展方向,完整擘劃我國再生能源發展路徑及策略,明訂114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29 GW之政策目標,並以太陽光電(20 GW)及離岸風電(5.6 GW)為推動主軸,輔以地熱、生質能、小水力發電等其他類別全面展開,以確保電力穩定供應,兼顧降低空污及減碳,加速我國達成淨零轉型願景。

二、推動情形及成果

近年全國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已大幅成長,截至111年10月底已達13.38 GW,包括太陽光電(9.16 GW)、風力發電(1.4 GW)、水力發電(2.09 GW)、地熱發電(5 MW)及生質能(724 MW);相較105年4.73 GW顯著成長183%。
■ 太陽光電
1. 屋頂型推動:規劃至114年目標8 GW,現正擴大新增盤點,持續推動農業設施屋頂、公有建築屋頂、校園屋頂、工業屋頂與社區屋頂等。
2. 地面型推動:規劃至114年目標12 GW,優先推動具社會共識及無環境生態爭議之專案,包括:漁電共生、已整治之污染土地、國有非公用土地、風雨球場等,達成經濟、環保與景觀休憩創新價值。
■ 離岸風電
1. 第1階段「示範獎勵」:已完成本階段性任務,合計2座離岸風電示範風場裝置容量達237.2 MW。
2. 第2階段「潛力場址」:107年已核配5.5 GW容量,將於110年至114年陸續商轉,其中3 GW遴選業者負有國產化任務,帶動本土技術能量及在地供應鏈發展。
3. 第3階段「區塊開發」:以規模經濟逐步建立本土離岸風電長期穩定市場,規劃115年至124年每年釋出1.5 GW容量,支持在地供應鏈之永續發展。
■ 其他再生能源
1. 地熱發電:以「加速傳統型地熱開發,擴大地熱資源探勘」策略,透過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成立專章,訂定地熱探勘、開發許可及審查程序,與成立地熱發電單一服務窗口等作法,加速推動設置。
2. 生質能:以「躉購制度引導,輔以示範獎勵推廣沼氣發電」策略,並藉由推廣高效率生質燃料轉換技術與應用,降低生質燃料成本、提升效率。
3. 水力發電:採「台電與民間雙箭齊下;建構對環境友善水力資源機制」策略,鼓勵小水力發電發展,並透過合理躉購費率及級距等誘因,與放寬小水力發電應用場域等作法,建立小水力發電友善發展環境。

三、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前於98年7月8日公布施行,其後於108年5月1日修正公布,迄今對於國內各類再生能源推動已具相當成果。為因應當前離岸風電、小水力發電、太陽光電、生質能發電及地熱能發電之發展趨勢,落實國內擴大再生能源推動及利用,並有效整合相關行政程序,以更加速我國各類再生能源發展,行政院於 111年12月8日再通過本條例修正草案(註:業經立法院112年5月29日三讀通過),進一步優化再生能源推動環境,修正要點如下:
■ 離岸風電免限制於領海範圍內;小水力發電擴大納入非專供發展水力之水利建造物,鼓勵多元利用。
■ 增訂規範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之建築物,應於該建築物屋頂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 刪除燃燒型生質能電廠應限制於工業區設置之規定。
■ 新增地熱能探勘許可與地熱能開發許可之申請、審查程序等相關規範。

四、結語

為落實能源轉型,近年來政府偕同民間量能,在全力多元化開發再生能源下,再生能源建置上已有相當成果。未來將持續透過已完整規劃之各類再生能源達標路徑,穩健推動再生能源極大化,如期如質完成114年29 GW之政策目標。另務實檢視國內外再生能源發展情勢,適時調整策略,促進我國能源結構低碳、無碳化,達成臺灣能源轉型、淨零轉型之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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