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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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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社會住宅 落實居住正義

日期:105-09-02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一、前言

為落實蔡總統所提的安心住宅政策,政府推動的「五大社會安定計畫」中,將規劃8年內興辦20萬戶社會住宅,只租不賣,讓買不起房的青年、中產階級、單親家庭、身心障礙者及老年人皆可擁有安心的居所。為達成前述目標,政府將透過直接興建12萬戶、包租代管8萬戶及容積獎勵回饋補充,以增加社會住宅供給,尤其是藉由包租代管民間的閒置住宅,讓租屋市場更能幫助無力購屋者解決居住問題,進而發揮租屋市場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市場均衡機制,以穩定住宅市場供需平衡與安定民眾居住權益。

二、政策作為與說明

(一)協助地方政府排除興辦障礙

修正《住宅法》,協助地方政府解決興辦社會住宅之土地取得、經費籌措、稅賦優惠及人力組織等問題。

(二)協助地方政府多元取得土地或資源

  1. 可無償撥用之國有非公用土地或建築物:明定收益得作為社會住宅興辦費用。

  2. 應有償撥用之國有非公用土地或建築物:明定得長期租用取代價購。

  3. 以公有土地或建築物參與都市更新分回建築物及其基地。

  4. 辦理土地變更及容積獎勵之捐贈方式取得。

(三)成立社會住宅融資服務平臺

透過內政部融資平臺,提供地方政府興建社會住宅的長期低利資金,協助地方政府解決財源問題。

(四)推動包租代管

將於106年採試辦計畫方式辦理,目標1萬戶,由6直轄市先行試辦。辦理方式為政府委託業者當二房東並代為管理。

三、預期效益

(一)直轄市、縣(市)興建社會住宅

內政部調查預估直轄市、縣(市)政府105年至109年興建與開工戶合計37,712戶,加計現有戶數7,295戶,至109年將提供4萬餘戶社會住宅,預估未來4年可投入工程經費1,462億餘元,長期經濟效益4,825億餘元,就業人口13.9萬餘人。

(二)推動包租代管辦理社會住宅

規劃106年至109年每年各1萬戶,合計辦理4萬戶,並視各年度實際執行情形滾動檢討。預估未來4年推動包租代管辦理社會住宅與扶植租屋產業產值,因修繕衍生之經濟產值10億元、租金貢獻效益305.4億餘元、媒合服務及管理維護產值效益55.9億餘元、保險貢獻8.9億餘元,合計經濟效益380億元。

四、結語

落實居住正義,就是讓每一個人,都找到自己付得起,又滿意的房子,也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政府希望透過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政策,結合由政府規劃興建與包租代管民間私有的可行方案,逐步達成8年內興辦20萬戶社會住宅的政策目標。同時,未來亦將朝「健全住宅租售市場」、「提供多元居住協助」及「提升居住環境品質」等3大面向,擘劃未來住宅政策發展方向,期藉由整體社會住宅政策的逐步落實,讓民眾的基本居住權受到保障。唯有安居,才能樂業,社會才能安定繁榮、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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