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消費資(警)訊

:::
食藥署說明今日媒體報導「藥界籲縮短藥品入庫效期」一事

日期:114-03-27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署

    有關今日多家媒體報導「藥界籲縮短藥品入庫效期」一事,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說明如下:

    食藥署是依廠商所做的安定性試驗結果來核訂藥品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內如依照仿單標示的儲存溫度來存放及使用,並不會影響藥品的品質、安全與療效。

    食藥署已建立藥品短缺處理機制,並持續精進藥品供應管理措施,以確保藥品穩定供應。另目前國內生理食鹽水供應情形已達供需平衡,食藥署亦會持續監控。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