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公司今(31)日宣布,考量照顧民生及配合政府穩定物價政策,113年8月民生用戶氣價不調整,由台灣中油吸收。
依據政府核定之天然氣價格公式計算暨適度反映氣源成本,電業用戶氣價調漲1%。另經核算,台灣中油前於110年至113年5月吸收非電業用戶氣價金額已超過1,700億元,致天然氣大幅虧損。嗣考量長期吸收工業用戶(含合格汽電共生系統及公用天然氣事業售予工業用戶)之氣價金額係以納稅人稅金補貼,似有不宜,爰自113年6月起調整工業用戶氣價並採月用氣量級距式累進訂價方案。惟為避免影響下游產業市場競爭,自113年8月取消該方案,回復單一價格。
台灣中油表示,此次工業用戶的氣價調整旨在符公平、合理及使用者付費原則,並減少對工業用戶之補貼,各用戶別天然氣產品價格及氣費計算方式,請詳參台灣中油全球資訊網公告之天然氣牌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