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在114年5月7日第1750次委員會議決議,朋騰有限公司不當使用競爭事業之營業表徵「mamaway」、「媽媽餵」作為關鍵字廣告,整體內容易使人誤以為兩者屬同一來源或具有一定關係,為榨取他人努力成果的顯失公平行為,且足以影響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朋騰公司以插入式文案功能方式投放含有「mamaway」及「媽媽餵」的關鍵字廣告,導致廣告標題呈現「Mamaway」、「Mamaway-《mamamia》為孕婦而生的內衣」、「媽媽 餵」、「媽媽 餵︱就選【Mamamia孕婦裝】」、「Mamamia哺乳內衣搶購中︱媽媽 餵」的關鍵字廣告,並顯示朋騰公司的營業表徵,整體觀察易使網路使用者誤以為二者係屬同一來源或具一定關係,朋騰公司藉由網路使用者搜尋「mamaway」及「媽媽餵」及點擊關鍵字廣告之導向機制,增加自身網站被到訪及成立交易之機會,進而減少媽媽餵公司接觸潛在交易相對人之機會,並減損其營業表徵所蘊含之經濟利益,會讓民眾產生混淆誤認,造成不公平競爭而足以影響市場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公平會呼籲,廣告主刊登關鍵字廣告,於搜尋結果的廣告標題出現競爭事業的名稱、品牌或其他營業表徵,應注意廣告文案整體呈現方式不得有使人誤認與競爭事業屬同一來源或有一定關係的情形,以避免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的疑慮。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