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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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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玩線上遊戲,相關權益提醒您

日期:107-02-15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新春假期到來,又適逢寒假,「線上遊戲」已成為國人(特別是青少年族群)重要娛樂之一。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106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消費者申訴、調解案件統計」報告顯示,「線上遊戲類」已躍居申訴案件數第1名。

有鑒於線上遊戲之族群,又常為法律知識不足或消費意識較欠缺之青少年,每每發生消費爭議損及消費權益。因此,行政院消保處於新春期間再次提醒全國消費者及家長注意下列事項:

一、   消費者若為未成年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購買線上遊戲點數前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二、   消費者應注意遊戲之廣告、宣傳內容、費率表及遊戲管理規則之規範條款。

三、   消費者得於開始線上遊戲或購買遊戲套件或付費下載相關軟體7日內,以電子郵件或書面告知業者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並得請求業者退還價款或未使用儲值費用。

四、   消費者發現遊戲帳號密碼、電磁紀錄遭盜用及不當移轉時,可請求業者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消費者。此段時間,業者應返還消費者已扣除之儲值,或補償相當之遊戲費用。

五、   消費者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業者應通知消費者改善,倘未改善,得限制其遊戲使用權利。但停止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至長不得超過7日。

六、   業者對於消費者利用系統或工具對業者電腦系統進行惡意攻擊,或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等違反公平合理的方式進行遊戲之重大情事發生,得立即終止契約,並應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消費者。

行政院消保會藉此並呼籲全國家長,除注意前述事項外,亦應特別要求青少年之上網時間,切勿長時間迷戀於遊戲網,侵害身體健康;更不要因遊戲過程中被「網上對談之陌生人」誘導或詐騙,從而發生離家不歸或財產上之損失。倘對於因線上遊戲發生消費爭議,或有相關消費問題要諮詢或申訴時,均可於上班時間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轉接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或直接向各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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