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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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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推動方案

日期:108-01-02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 「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推動方案  共1張


一、前言

隨著全球暖化日益嚴重與傳統能源快速耗竭,世界各主要國家莫不將節能減碳列為施政重點方向,進行能源戰略布局,以綠色能源作為驅動經濟發展的新引擎。為提升我國能源自主,以及達成非核家園願景,政府正全力發展低碳的再生能源,期望於114年達成綠能占總發電量20%的政策目標,其中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目標為20 GW (GW為電量單位,即10億瓦),包括屋頂型設置目標3 GW與地面型設置目標17 GW。

太陽能是可再生、永續、乾淨的能源,不僅可應用在電廠,亦適合用在住宅發電。政府為鼓勵公務機關、國營事業、工廠及一般民眾設置太陽光電系統,105年7月起實施「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因屋頂型太陽光電的推動涉及面向較地面型相對單純,設置速度相對較快,為鼓勵產業與住商參與,經濟部再於106年10月啟動「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推動方案,期打造綠能屋頂,美化市容景觀,建立分散式自發自用乾淨能源,改善空氣空污與降低PM2.5,全民一起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截至107年9月底,太陽光電累積設置容量為2.4 GW。

二、建置綠能屋頂 大家一起來

(一)原則:民眾零出資、政府零補助。

(二)策略與作法

  1. 多元誘因

屋主免出資參與綠能屋頂改造,提升屋頂結構安全,美化屋頂市容景觀,營運商以電能保證收購費率長期維運達20年,分享至少10%躉購費率回饋金給民眾,另外回饋3%的躉購費率給地方政府成立綠電發展基金來支持綠能及鄰里建設。

  1. 優化法規

持續盤點及檢視各部會綠能屋頂相關法規,提出優化措施建議,為增進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內政部將在不影響公共安全政策原則下,推動屋頂改造方案。另同時簡化申請設置綠能屋頂處理流程及應附文件、委辦縣市政府辦理認定容量由100 kW (kW為電量單位,即千瓦)提升至500 kW,方便民眾就近辦理。

  1. 營運模式

由地方政府遴選適當營運商來協助民眾設置屋頂太陽光電系統,透過民間技術與資金引導全民參與太陽光電設置。綠能屋頂所產生電力將由民眾優先自用,剩餘電力再由協助民眾設置太陽光電設備的營運商「全額躉購」 (即一次性全部購入剩餘電量),轉賣給台灣電力公司提供企業及其他住宅用戶使用。

(三) 預期效益

  1. 邁向非核家園:建立分散式自發自用乾淨能源,協助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
  2. 穩定電力供應:太陽光電主要於中午時段發電,可提供尖峰用電。
  3. 改善空氣品質:綠能發電可降低燃煤機組運轉,改善空氣空污與降低PM2.5
  4. 美化屋頂市容:透過營運商整體綠能屋頂規劃,美化屋頂市容景觀。
  5. 提供就業機會:3年增加1,200億元投資,可增加1.2萬個就業機會。


三、結語

綠能屋頂的推動,除了有賴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更期盼透過全民共同參與,讓原訂於114年達到3 GW屋頂型太陽光電的長期推動目標,能提前5年於109年達成,早日實現我國能源安全、綠色經濟及環境永續之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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