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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報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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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選食品容器具 自備餐具沒煩惱

日期:111-03-10
資料來源:食品安全辦公室

塑膠因具有質輕、便宜及耐用等特性,廣泛應用於各類食品容器具,包含碗盤、餐盒、餐具、水瓶等,而現代人生活繁忙,外帶、外食比例高,使用到塑膠類食品容器具頻率也相對高,如何挑選及使用適合的食品容器具,需要你我多一分關注。

為了能讓食品業者與消費者清楚了解塑膠類產品相關資訊,正確且安心地選用塑膠類食品容器具,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5年4月18日公告修正「應標示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品項」及「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標示相關規定」,明訂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販賣前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6條標示,其中應標示事項包含材質、耐熱溫度,以及做為重複性或一次性使用等資訊,並明確告知使用該產品的注意事項,如食品接觸面含聚氯乙烯(PVC)或聚偏二氯乙烯(PVDC)塑膠材質,應註明勿與高油脂且高溫之食品直接接觸之警語,以利消費者正確使用。

仔細觀察塑膠產品除了標示有上述事項外,還會發現有寫著數字的三角形標誌,這是「塑膠材質回收辨識碼」,與耐熱程度高低無關,市售塑膠類食品容器具琳瑯滿目,選購前請依據用途選擇適合的材質、購買具有完整標示的產品,並依產品標示正確使用。基本而言,塑膠類食品容器具應避免盛裝高溫、過酸或是含酒精成分的食品或飲料。倘產品上有刮痕、缺口、破裂或霧化等情況,也應立即更換,避免溶出物質或微生物孳生。然而,外食、外帶常無法明確得知塑膠類食品容器具之材質、耐熱溫度等資訊,除了可向提供該食品的業者洽詢,「自備餐具」也是一個好選擇,不僅吃得安心,亦可為愛護地球盡一分心力!

想了解更多有關塑膠類食品容器具資訊,請參考不可不問的塑膠類200問-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安全與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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