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食安報馬仔

:::
食品添加物安心購小訣竅

日期:107-10-25
資料來源:食品安全辦公室

臺灣便利商店、超級市場及量販店的分布密度極高,提供消費者可就近購買日常各類烹飪、烘焙所需的商品,如烹調食物時可能使用的調味劑味精(即L-麩酸鈉)、DIY蛋糕時所加入的膨脹劑如小蘇打粉、泡打粉或塔塔粉,彩繪餅乾如收涎餅乾使用的各種食用色素等著色劑,以及可用來增加酸度的檸檬酸等。

你知道嗎?這些我們常用的調味劑、膨脹劑、著色劑等,都屬於食品添加物,是為食品製造及加工所需而開發出來的產品,比如說,添加調味劑讓菜餚更美味;加入膨脹劑可增進蛋糕蓬鬆口感;使用著色劑創造產品的吸引力,也有維持產品顏色的穩定性等,只要正確適量使用,食品添加物是有其功用及使用效果的!

面對商店或賣場內琳瑯滿目的商品,我們怎麼知道日常生活中買的東西,就是食品添加物呢?這你不用擔心喔!除了商品本身有標示外,為讓消費者更清楚地瞭解及區別所購買的產品就是食品添加物,政府針對販賣食品添加物的業者,包括各大便利商店、量販店、食品(含烘焙)原料行、甚至化工原料行有販賣食品添加物的這些業者,規範要明確提供可透明選購的訊息,對於所販賣的食品添加物,都應該設「專櫃」或以能明顯與一般食品有所區隔的「專區」方式陳列販賣(標示食品添加物區),由「專人」專責管理,並以「專冊」紀錄販賣食品添加物的種類、許可字號、進貨量、販賣量及存量等,以「專區/櫃」、「專人」及「專冊」之三專管理,並主動揭露產品資訊。

針對食品添加物的產品資訊,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明文規範,業者於食品添加物及其原料的容器或外包裝,應該要標示品名、「食品添加物」或「食品添加物原料」的字樣、食品添加物名稱、可使用的範圍、用量標準及使用限制、重量(淨重、容量或數量)、製造廠商或國內廠商的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有效日期、原產地(國)及含基因改造食品添加物的原料等事項。除此,針對單一種成分的食品添加物應標示許可證字號、食品添加物的「產品登錄碼」字樣及其登錄碼;針對部分食品添加物使用時需加標警語者,則需要加註警語及其描述等,以保障消費者對食品添加物產品的知情權。

對於有販賣食品添加物的化工原料行業者,為避免所販賣不能用在食品的化學原料或工業性原料等化工原料與食品添加物混淆,除規範化工原料貯存時要與食品添加物分區並加標示外,也強調在化工原料之包裝上,需額外標示「禁止用於食品」、「本品為化工原料,不得用於食品」或「本品為工業原料,不得供食品加工使用」等警語,提供消費者瞭解,並主動向購買者告知用途與風險。

所以,對於食品添加物,別再聞之色變了。藉由食品添加物販賣業者提供可安心選購的透明消費環境,只要到販賣場所之食品添加物專區時,民眾可以更安心選購。

回頂端 scroll-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