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食安報馬仔

:::
手搖飲標示的秘密

日期:112-07-27
資料來源:食品安全辦公室

臺灣手搖飲料店、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林立,路上隨時常見人手一杯手搖飲,且販賣品項、種類多元,甚至風行全世界成了另類的「臺灣之光」。

引述財政部統計顯示,近年全國手搖飲料店達近2萬家,飲料店銷售額總計為550億元,若以每杯飲料均價50元推算,臺灣每人一年約喝掉11億杯手搖飲。另有業者做了問卷調查,發現近6成消費者一週至少喝2杯手搖飲料,甚至有15%幾乎1天1杯。

不過在享受手搖飲之餘,到底消費者有無獲取充分資訊,澈底了解究竟喝進多少糖、熱量及咖啡因,藉此加強每日飲食攝取之控管,在暢快與健康間取得一平衡點。所以標示顯得特別重要,到底要注意那些資訊或內容呢?讓我們一一告訴您~

為加強揭露市面上現場調製飲料之標示訊息,提升消費者知的權益,衛生福利部公告訂定「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要求不論連鎖飲料、便利商店的手搖飲以及速食業者現場調製的飲料,皆須標示下列事項:

  1. 總糖量及總熱量:含所有原料及配料(如:粉圓、芋圓、粉條等),如以最高值表示者,則應加註「最高值」。此外,總糖量可以換算成方糖數標示。
  2. 含咖啡因飲料之總咖啡因含量:應以最高值並加註「最高值」標示,或以紅黃綠標示區分(紅色咖啡因≧201毫克/杯;黃色咖啡因101~200毫克/杯;綠色咖啡因≦100毫克/杯)。
  3. 茶及咖啡原料原產地:茶葉(粉、湯)及咖啡應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其原料原產地。如僅以茶香料調製者,應於品名標示「○○風味」或「○○口味」字樣。
  4. 果蔬汁飲料:果蔬汁含量達10%以上始得以「○○汁」為品名;未達10%,品名應標示為「○○飲料」,未含果蔬汁者則應標示為「○○風味飲料」。

至於前述標示方式得以卡片、菜單註記、標記(標籤)、標示牌(板)、QR Code 或其他電子化方式揭露,採張貼懸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明顯辨明之方式,擇一為之;咖啡因含量之紅黃綠標示區分得以符號或圖樣標示。

最後,提醒消費者,炎炎夏日來一杯時不忘仔細觀察所選購的手搖飲標示,適當地挑選配料和糖分,享受口感之餘聰明健康喝。

回頂端 scroll-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