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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報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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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基因改造作物及基因改造食品

日期:109-07-23
資料來源:食品安全辦公室

因為氣候變遷及全球人口數不斷攀升,為避免糧食缺乏的問題,科學家開始將植物的基因作改變,讓這些被改變基因的植物,即基因改造作物,具有抵抗病蟲害、除草劑、極端氣候等特性,以提高生產量;或是改良植物的生長週期、顏色、營養價值等,以增加作物的經濟價值,國際間已有黃豆、棉花、木瓜、玉米等基因改造作物商業化栽種,並於市場流通。

目前有種植基因改造作物的主要國家為美國、阿根廷及巴西等,我國則需依法通過生物安全評估及遺傳特性調查等,確認不含對國內生態與農業生產環境產生任何安全疑慮,才能取得種植許可,不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未核准任何基因改造作物在國內推廣種植。因此,我國市場上供作飼料用或食品用的基因改造作物,都是經過政府逐案審查核可後,才由國外進口的。

當基因改造作物可直接作為食品原料或加工後供人食用,稱為基因改造食品。基因改造食品的原料一定必需經過衛生福利部逐案嚴格審查安全性、過敏誘發性、毒性物質、非預期效應等評估,審核同意後發放許可文件才能出口到我國,而且在運抵到國境時,必須經過輸入查驗合格,才可以通關進入國內流通販售及使用。目前,已被核准能進入我國市場的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有黃豆、玉米、棉花、油菜及甜菜。此外,具商業、公司或工廠登記的輸入業者,必須建立基因改造作物原料供應來源及流向的追溯或追蹤系統,衛生福利部每年也會執行監測計畫,確保進口的食品原料未含有未經核准的基因改造作物成分。

為保障消費者知及有選擇的權力,包裝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如有使用到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必須在外包裝明顯處標示含有基因改造等字樣,而散裝食品如黃豆穀粒、黃豆粉、豆漿、豆腐、豆乾、豆花等,也必須在販售場所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利用卡片、標記、標示牌等型式懸掛、插立或黏貼於足以辨識處,以方便消費者辨明該產品是否為基因改造食品,提供消費者資訊透明的選購環境。

相關連結:TFDA 基因改造食品管理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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