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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報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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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物的真相~系列報導(三) 著色劑

日期:105-05-19
資料來源:食品安全辦公室

走進超市賣場,或到傳統市場逛逛,貨品架上五彩繽紛的加工食物,讓人忍不住多看一眼。像是大紅色的草莓醬、深紫色的葡萄果凍、鮮黃色的起司片或薄荷綠的冰淇淋等,看起來美味可口,令人食指大動。不過且慢,這些顯目的色彩很可能不是食材原本顏色,而是在加工製造過程中,添加了「著色劑」。什麼是著色劑?為什麼要在食物或飲料裡添加著色劑?我們的法規,又如何規範來確保安全呢?

著色劑是一種食品添加物,即俗稱的「色素」。它用來改善食品在加工製造過程中,因光線、空氣、濕度或溫度等影響,所造成食品原有色澤的褪色。有時它也可增進食品原有色澤,甚至可將無色的食品染上顏色,或改變原有顏色,讓產品賣相更佳,而促進消費者的食欲。在市售食品中,較常添加食品著色劑,包括零嘴、人造奶油、乳酪、果醬、果凍、甜點和飲料等。

我國對於食品著色劑的管理,和歐盟、美國一樣,都須先經過完整的科學安全評估,確定沒有安全疑慮後,才核准使用在食品中。而且廠商必須向衛生福利部提出申請,經過查驗登記並獲得許可證後,才可上市販賣使用著色劑。目前我國核准共有35種著色劑,包括食用紅色6號、食用紅色7號、食用黃色4號、食用黃色5號、食用綠色3號、食用藍色1號、β-胡蘿蔔素、銅葉綠素等。衛生福利部在「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裡,對著色劑的使用範圍及限量訂有規範。而值得注意的是,生鮮的肉類、水產品、豆類、蔬菜及水果,不能使用著色劑,必須維持原色,以作為消費者購買與否的參考。

消費者在選購這類產品時,可以在包裝標示上檢視相關資訊。因為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包裝食品必須明確標示食品添加物名稱,由於著色劑屬於食品添加物的一種,廠商也必須誠實標示。廠商標示時,如果是多種成分混合的著色劑,須把各項成分名稱都詳實標示出來。例如,「食用藍色2號、偏磷酸鈉、鉀明礬、蟲漆酸、檸檬酸鈉」,或「複方著色劑(食用藍色2號、偏磷酸鈉、鉀明礬、蟲漆酸、檸檬酸鈉)」,協助消費者在採買包裝食品時,可透過這些標示瞭解產品中使用著色劑情形。各縣市衛生局也會定期抽驗市售產品,有否標示不實,來確保消費者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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