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食安報馬仔

:::
認識食品標示-特定魚種品名

日期:106-04-19
資料來源:食品安全辦公室

有媒體報導,部分餐廳以「油魚」魚目混珠充當「鱈魚」;或是進口低價的越南「鯰魚排」,混充高單價的「鱈魚排」。老實說,一般消費者要從琳瑯滿目的魚外型,來辨識魚種實在不太容易。若是想從餐盤中已加工切割的魚肉,來判定是哪種魚,更是難上加難。

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衛生福利部宣布,自10611日起,如果產品以特定的魚種名稱作為品名,產品內容物應確實含有品名所宣稱之特定魚種。如果產品內容物,不含品名所宣稱的特定魚種;而是以香料或調味料調製所宣稱之特定魚種風味者,則產品的品名或外包裝明顯處,應標示「風味/口味」字樣,來告知消費者。另外,業者若是要以特定魚種名稱為品名之相關產品,如果內容物僅標示魚漿,而魚漿經查核確實含品名宣稱之特定魚種者,則宜於內容物標示魚漿處,加註所宣稱之特定魚種名稱,如魚漿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且食品品名應與食品的本質相符。舉例來說,消費者最容易搞混的鱈魚跟圓鱈,就要注意。只有「鱈形目」的魚種,才可標示為「鱈魚」;而「圓鱈、扁鱈」,則應標示為俗名,或者與魚種名稱併列標示,不可直接標示為「鱈魚」。衛福部已彙整台灣魚類資料庫等資料,歸納出目前在市場上可以標示為「鱈魚」者,包括了台灣大西洋鱈、大頭鱈、格陵蘭鱈、黃線狹鱈、黑線鱈、青鱈、綠青鱈、北太平洋無鬚鱈、藍尖尾無鬚鱈及長鰭鱈等屬「鱈形目」的魚種。而市售許多名為「圓鱈」的商品,其實是屬「鱸形目」的小鱗犬牙南極魚,及鱗頭犬牙南極魚(俗稱智利海鱸)。而「扁鱈」是屬「鰈形目」之馬舌鰈、庸鰈、狹鱗庸鰈(俗稱大比目魚)。這些「圓鱈、扁鱈」,只是民眾長久以來慣稱的俗名,因此許多民眾都誤解,以為圓鱈就是鱈魚。

目前衛生機關已積極輔導賣場、超級市場、飯店、餐廳等業者,對於此類「圓鱈、扁鱈」產品標示,需標明清楚為通俗名稱,或與魚種名稱併列標示,讓消費者可以獲得正確的魚種資訊。

回頂端 scroll-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