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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報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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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販賣機,便利購物新選擇。購買食品”愛”注意!

日期:106-11-23
資料來源:食品安全辦公室

  科技日新月異,為了滿足消費者可以隨處購買,隨時取貨的消費習慣,自動販賣機成為銷售新趨勢。在捷運站、火車站或者公園等公共場所,常可以看到自動販賣機的蹤影。無論是投幣式自動販賣機或是購物後自助取貨的無人快取機台,販售的食品玲瑯滿目非常多元,可是,消費者購買時,內心是否有些疑惑呢?自動販賣機的食品,在現場沒有人員說明也無法提供食品相關諮詢服務,有些機台甚至放置在戶外,這些販賣機賣的食品真的衛生安全嗎 這樣的擔憂政府感受到了,為確保消費者可以獲得自動販賣機所售的食品資訊,衛生福利部已經針對自動販賣機販售之食品訂定標示規範,也就是說,自動販賣機販售的食品,不論包裝、散裝或由自動販賣機現場調製的食品,皆要依據規定進行標示。

  自動販賣機販賣的包裝食品,依據原本之規定詳細標示;散裝食品,則應標示食品品名、內容物與食品添加物名稱、原產地、有效日期、過敏原、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重組肉,以及販售該食品的負責廠商或製造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地址與登錄字號等8項資訊。其中,有效日期要在產品包裝外或容器上標明,其他7項可用固定且明顯的方式標明;若是以機台現場調製之食品(例如:現泡咖啡或奶茶等),因為屬於消費者投幣後才調製食品,可以不用標示「有效日期」,其餘標示規範與散裝食品相同。除了要揭露販售食品的資訊外,在自動販賣機機台外部,也必須明顯標示販賣機業者資訊,包括業者名稱、地址及電話號碼,讓消費者遇到問題時可以找到應該負責的業者。

  總而言之,國內所有販售的食品都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其中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則是要求所有食品業者應使用合法食品原料與食品添加物,經過良好製程及品質控管後,維持適當的貯運流程。在販售形式及管制措施也應確保產品的安全衛生。

  因為科技的進步與便利性,越來越多人選擇自動販賣機購買食品或採用自助取貨的無人快取機台,但在追求方便的同時,別忘了兼顧食品衛生安全及本身消費權益的保障。看清楚食品上的標示跟販賣機的清潔程度,確保自身的飲食衛生安全。如果遇到消費疑義,可以利用產品資訊及諮詢申訴管道,建立合理消費環境,才能真正聰明愉快又便利的消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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