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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舉辦工作坊 與各機關協力推動國家轉型正義教育

日期:112-07-26
資料來源:推動轉型正義會報

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業於本(2023)年核定上路實施,為利各機關積極、系統性推動相關方案,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於今(26)日舉辦「轉型正義教育訓練規劃設計工作坊」,期導引綱領各主協辦機關緊扣推動目標及教育需求,精進各式教育訓練及社會溝通活動之辦理。行政院羅秉成政務委員於致詞時,勉勵在座機關同仁作為轉型正義的造林者,能積極辦理各項轉型正義工作,並透過教育培訓及社會溝通,將人權及自由民主的價值理念,深植公務體系及為民服務的日常。


羅政委表示,「轉型正義」植基於人權,且與民主化息息相關,聯合國報告及國際研究均將「追求真相」、「伸張正義」、「獲致賠償」、「保證不再發生」及「追憶紀念」視為是轉型正義工程的五大基石。後兩者尤其必須透過教育推動,找回真相與記憶、對抗遺忘,方能帶動學校、機關乃至社會的積極反思,讓每個人認識威權體制所帶來的人權迫害,從歷史汲取教訓,確保侵犯人權的行為不再發生,並珍惜台灣這塊土地得來不易的民主與法治。


羅政委分享本年出席第六屆台歐盟人權諮商會議期間,順道造訪德國推動轉型正義相關機關(構)並參觀不義遺址的經驗,除了集中式的紀念碑及場址激發參訪者回到家鄉發掘過去納粹屠殺的歷史,也有如絆腳石(Stolpersteine)計畫般分散式的小型紀念行動,將傷痛的歷史銘刻在生活環境、進入日常生活,也是重要的教育載體及教育現場,他山之石可作為各機關推動參考。


羅政委強調,政府在轉型正義上還需要更努力、更掌握時間推動,尤其轉型正義教育起步較晚,今日參與培訓、共同學習與投入的機關及人員都是造林者,接下來更要透過大家協力護育,使之林相豐美。羅政委並表示,行政院領頭做了一個很好的示範,期許接下來除了教育部作為主責機關,各機關都可以透過各式教育培訓及社會溝通,將人權及自由民主的價值理念,深植公務體系及為民服務的日常。


人權處表示,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之訂定,除揭示「轉型正義教育」為國家正式肯認並推動之教育議題,並明確指出「轉型正義教育」雖與人權、法治等議題或有重疊,仍為具特殊性、具獨立推動規劃之議題,須有獨立之政策推動計畫。透過統籌研訂之綱領,確立轉型正義教育之願景、目標、推動策略及方案,依對象區分「各級學校」、「一般公務人員」、「特定專業人員(如司法人員、軍人、警察、情報人員等)」與「社會大眾」四大推動範疇,以系統性方式進行推動,強調部會協力及大眾教育。日前行政院並函頒「轉型正義教育學習架構」,以利各主協辦之機關、學校教師於規劃相關教育訓練課程或活動時,能有架構性之推動策略,並據此發展短、中、長期辦理培訓計畫與研發教材教案。


人權處表示,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的推動至為重要,故規劃辦理本次工作坊,與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協辦,培訓內容包含如何查找政治檔案,以瞭解與各機關切身相關之歷史真相,並作為教育素材或教案。此外,亦特別邀請從政治檔案著手規劃教案、推動轉型正義教育素有經驗之人權教育資源中心研究講師群,分享教學實例,並盤點介紹多元媒體形式之轉型正義教育資源,盼能對各機關推動轉型正義教育或社會溝通推廣事項有所幫助,俾利結合教育資源深化培訓及推廣內容,強化機關同仁及大眾轉型正義內涵之瞭解與認識,肯認其對於鞏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與實踐人權普世價值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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