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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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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居住正義中央地方合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

日期:105-08-25
資料來源:交通環境資源處

一、背景說明
當前國內住宅與房市問題包含高房價、高空屋、高自有率及社會住宅短缺,致使青年及弱勢家戶的基本居住需求遭受困難。為解決上述問題,政府需要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政策,結合由政府規劃興建與包租代管民間私有的可行方案,來增加社會住宅供給,尤其是透過包租代管民間的閒置住宅,讓租屋市場更能幫助無力購屋者可更方便解決居住問題,進而發揮租屋市場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市場均衡機制,以穩定住宅市場供需平衡與安定人民居住權益。
二、政策作為
(一)為利社會住宅推動,內政部已陸續邀請相關部會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研商《住宅法》修正作業,以協助地方政府解決社會住宅的土地取得、經費來源及人力組織等問題,使各地方政府得辦理無償撥用或長期租用國有非公用房地,並透過內政部建置的融資平台取得長期低利資金,協助地方政府解決土地與財源問題。另透過建立由中央提供資金的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方案,以及以都市計畫方式多元取得社會住宅方案,以落實政策目標。
(二) 為落實居住正義,蔡總統提出8年內推動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將透過直接興建12萬戶、包租8萬戶及容積獎勵方案補充來達成。刻正研擬中的興辦計畫主要工作項目有:協助地方政府取得土地、以中央住宅基金土地長期租予地方政府、建置社會住宅融資服務平臺、推動包租代管或代租代管、修訂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成立中央住宅行政法人、政策行銷宣導、建置社會福利輸送機制(衛福部)及研訂社會住宅興建管理作業參考原則等,中期目標至109年完成政府直接興建4萬戶及包租代管4萬戶,長期目標至113年完成社會住宅20萬戶。
(三)為推動社會住宅,政府將持續與民眾溝通與參與,並針對鄰里社區既有之活動及需求,儘可能加強其不足之部分(如:公共空間綠化、交通、社會福利、醫療照顧、教育、就業、環保、社區長照服務及托育等項目),並推動社區參與活動,由入住民眾執行社區服務及環境認養等活動,使周邊社區鄰里得共同分享使用,以帶動周邊社區活力及發展,並形成共存共榮之共同群體。
三、預期成果
(一)各縣市合計每年規劃興建社會住宅戶數
內政部105年7月間調查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報數量,加計現有戶數7,295戶,未來將於109年提供約4萬1千餘戶社會住宅。
(二)包租代管社會住宅規劃興辦戶數
內政部將於106年採試辦計畫方式辦理包租代管社會住宅,規劃106年至109年各辦理1萬戶,合計4萬戶,並將配合各年度實際執行情形滾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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