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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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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日期:111-05-12
資料來源:教育科學文化處

一、臺灣擁有多元語言,不僅豐富臺灣的文化內涵,也成為我國重要的文化特色與資產;然而目前多種國家語言發生嚴重的世代斷層,面臨傳承危機,年輕一代的國人已逐漸不能完整或流利使用其族群或所屬群體慣用的語言。對此,文化部綜整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與教育部等之語言業務及經費需求,提出5年期「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下稱本方案),朝「靜態」、「動態」兩大方向,規劃7大執行策略,期整合各部會資源、分工合作,系統性推動國家語言的傳承、復振及發展。


二、本方案重點內容:


(一)靜態:包含加強語料保存、推動標準化書寫系統、優化語言認證等。

(二)動態:包含擴大推廣活動、營造友善環境(含傳播媒體)、強化教學資源、充實輔助資源等。


三、各級政府應積極努力保存、復振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也期待國人於家庭、社區、學校中,透過語言使用、學習,理解不同族群,並認同在地文化,共同提升我國多元文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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