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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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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會轉型正義推動成果及任務移交

日期:111-05-26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以下簡稱促轉條例)與促轉會是我國以國家高度,首次透過法律及政府組織,系統性地投入轉型正義工程。乘載社會各界的期待,促轉會4年來,已完成包括:審定政黨持有政治檔案7,572筆、審定不義遺址42處、列管公共空間威權象徵1,546處、平復司法不法有罪判決5,983件、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規劃我國首次對於威權統治時期沒收財產之返還工作等,為推動落實公義社會,寫下新的里程碑。


在今(111)年5月,促轉會依促轉條例提出包含完整調查報告、規劃方案及具體實施步驟在內之任務總結報告後,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將依法解散。但政府推動轉型正義的目標不會改變,為使轉型正義不中斷,促轉條例第11條之1、第11條之2修正草案,已於111年5月1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續將由法務部、內政部、文化部、衛福部、教育部、國發會等部會參照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在各級政府機關配合推動下,協力落實各項轉型正義任務,鞏固法治、深化民主,保障人權。


此外,為回應民間社會呼籲轉型正義事項應回歸各部會,並考量相關事務之統籌監督需求,本院將設「推動轉型正義會報」之任務編組,並由本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作為幕僚單位,以統合、協調及監督各項轉型正義事項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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