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重要政策

:::
健全房地產市場—健全房市 合理房價

日期:112-07-18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 健全房地產市場  共1張

一、前言

房價與民眾生活負擔密切相關,為遏止炒作或不合理價量猖獗,行政院於109年12月通過「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針對國內預售屋紅單炒作、個人藉公司、分割房屋避稅等課題,啟動多項措施,強化交易行為管理,並擴大社會住宅及租金補貼。其後為因應銀行過度集中不動產授信,中央銀行5度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金管會亦督促金融機構落實風險管理,並啟動2波專案金融檢查,以監督金融機構對不動產授信規範之法令遵循情形。

另為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財政部自110年7月起施行「房地合一稅2.0」;《平均地權條例》也於112年1月10日三讀通過修正,行政院同年7月6日再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落實自住輕稅,增加多屋族及空置房屋的持有稅負,期以各項作為,引導不動產市場正常發展,達到防止房市炒作、防止逃漏稅及避稅、防止房市資金氾濫、落實居住正義打造優質居住等4大目標。

二、5大措施,健全房市 

■ 強力稽查預售屋交易:為因應預售屋紅單炒作及換約牟利,遏阻業者以虛假交易哄抬房價,影響市場秩序及消費者權益,內政部自109年起會同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辦理預售屋聯合稽查,並將紅單交易及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等列為查核重點。於《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後,持續加強稽查預售屋紅單交易及違規換約轉售行為,並提供財政部進行後續稅務稽查,嚴查哄抬炒作。

■ 推動《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修法重點包括:限制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換約轉售、私法人購買住宅採許可制、重罰炒作行為及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等,並設立檢舉奬金制度,鼓勵全民監督不動產銷售、買賣或實價登錄違規,以遏止不動產投機炒作。

■ 杜絕規避稅負
1. 短期交易課重稅:修正《所得稅法》,精進房地合一所得稅制度(即「房地合一稅2.0」),包括延長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之持有期間、將預售屋及一定條件之股權交易視為房地交易等,至今短期持有交易量較實施前1年(109年)減幅約15.16%,有助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
2. 針對個人藉公司避稅:除專案查核此類案件外,財政部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自110年1月1日起施行,恢復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依「房地合一稅2.0」,營利事業比照個人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分開計稅,杜絕個人藉由設立公司買賣不動產降低稅負,或藉公司股權交易,達到實質移轉不動產效果,以免稅之證券交易所得規避應稅之不動產交易所得。
3. 針對分割房屋規避稅負:為防杜所有人藉由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規避房屋稅負,研議修正《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之適用條件,增訂自然人持有以全國3戶為限,並排除非自然人適用。
4. 鼓勵房屋釋出,減少空置:推動「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就非自住住家用房屋進行全國歸戶,調高其法定稅率為2%-4.8%,採全數累進課徵;另酌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為1%、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或繼承取得共有之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為1.5%-2.4%;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調整為2%-3.6%。

■ 防止房市資金泛濫
1. 防止過多資金流向房市:除督促銀行就非自用投資者及建商新建(待售)住宅申辦貸款,採取差別或審慎授信外,中央銀行5度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強化銀行控管不動產授信風險,以健全銀行業務,並促進金融穩定,規範措施包括自然人特定地區(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及新竹市)第2戶房貸無寬限期並限貸7成(對先買後賣有實際換屋需求者另提供協處措施,不受上限7成之限);公司法人房貸、自然人第3戶以上房貸及自然人高價住宅貸款(豪宅貸款)均限貸4成,且無寬限期;購地貸款限貸5成,保留1成動工款,並應檢附具體興建計畫,切結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餘屋貸款限貸4成;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限貸4成(已動工或有具體興建開發計畫,並切結於1年內興建開發者不適用)等。
2. 控管金融機構授信風險:持續辦理不動產授信專案檢查及一般業務檢查,以強化金融機構對不動產授信業務之風險控管與資產品質,健全業務經營及促進金融市場穩定。另為督導銀行強化辦理不動產授信之風險控管,金管會要求建築貸款加計不動產業保證,占放款及商業本票與公司債保證總額比率超逾平均值較高之銀行,提出改善計畫並落實執行,若未落實執行,將採行必要之監理措施,並配合中央銀行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調整不動產授信風險權數。此外,依《票券金融管理法》之授權,訂定票券金融公司對不動產業保證餘額占保證總餘額之比率不得超過30%之規定。

■ 減輕民眾居住負擔:中央成立國家住都中心,與地方共同興建社會住宅完成12萬戶之目標;並強化房東參與誘因,以加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擴大補貼戶數到50萬戶(詳請參考〈20萬戶社會住宅,穩步達標中〉一文)。另提供政策性貸款利息補貼(如「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及推動「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減輕購屋族負擔。

三、結語

房地產市場發展因關乎民眾居住權利,炒作或不合理的價量等,不但會造成資源錯置、貧富不均,也會影響金融穩定,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所以政府會用盡一切力量,逐步落實各項健全房市措施,以實現居住正義,打造溫暖而堅韌的臺灣。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