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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防止維吾爾人強迫勞動法」參考資料

發布單位: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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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防止維吾爾人強迫勞動法」有關涉及新疆來源成分的產品禁止進口美國之規定,將自本(111)年6月21日生效,我國輸美業者應儘速檢視產品供應鏈,避免產品遭美國海關列入暫扣清單。

美國拜登總統於2021年12月23日簽署國會通過的「防止維吾爾人強迫勞動法」(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並於當日生效。「防止維吾爾人強迫勞動法」之目標係阻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包括貨品開採、生產或製造全部或一部在中國大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XUAR,或稱新疆)進行者。

 

根據「防止維吾爾人強迫勞動法」規定,美國海關(CBP)將於本年6月21日前提出涉及新疆強迫勞動之實體及產品清單,並自本年6月21日起,對涉及的產品採取「可推翻推定」(rebuttable presumption),即只要貨品的開採、生產或製造全部或一部分在新疆者,或被列入清單之實體(包括企業、機構、團體)所生產之產品,即推定涉及強迫勞動,將禁止進口美國,除非進口商能舉證推翻。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籲請我國輸美業者應儘快檢視其產品供應鏈,確保出口美國之產品未含新疆來源成分,以避免業者或其產品被美國海關列入清單,或產品遭美國海關暫扣。有關「防止維吾爾人強迫勞動法」規範內容及對我國業者之潛在影響,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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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