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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相關資訊

20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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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1季WTO農業重要議題摘要報告 (我國常駐WTO代表團撰2015.5)

 
一、   G10於農業談判之參與情形
上(2014)年底,WTO總理事會確定Post-Bali工作計畫之完成期限將延至本(2015)年7月,另會員應於本年底完成糧食安全永久解決方案之規劃,並決議為達成此二目標,會員應在農業談判特別會議(COASS)積極討論如何透過Post-Bali工作計畫完成杜哈回合農業談判,至於糧食安全永久解決方案之討論,將於COASS之架構下另設糧食安全永久解決方案討論會議做為該議題之專門會議,並由COASS主席現任紐西蘭大使John Adank主持,接續於COASS各場次會議召開。
A主席為推動農業議題討論並期使會員達成談判共識,於本年1月28日及3月20日各召開一次COASS會議(含糧食安全專門會議),期間並召開多場次特定議題小型諮商會議,G10集團為參與討論並於相關會議表達立場,本年1至3月計召開5次集團會議,就各成員在農業談判議題之立場交換意見。
本集團雖包括已開發會員及開發中會員,但所有成員均為糧食淨進口國,對杜哈回合農業談判之共同關切為市場進入議題,惟現階段各成員對此關切議題之處理原則不盡相同,瑞士、挪威及日本等已開發成員傾向以降低農業市場進入議題之談判企圖心或目標,來減輕其國內產業因進一步開放進口所受衝擊,而我國及韓國等開發中會員則要求農業談判應確保開發中會員得享特殊優惠待遇,以降低開放市場對我等之負面影響,我國另堅持杜哈回合農業談判應合理反應新入會員(RAMs)在入會時已做出之廣泛承諾,而給予RAMs成員優於開發中會員之彈性措施。
由於基本原則不同,致使本集團成員對於Rev.4無法達成共同立場,已開發會員認為Rev.4在市場進入議題採用分段降稅公式,對於高關稅產品課以大幅度之降稅,鑒於已開發會員敏感產品多採高關稅保護,故Rev.4關於市場進入降稅模式實為渠等無法接受之高度企圖心的談判目標;而開發中會員則認為雖分段降稅公式影響層面較廣,但Rev.4已合理考量開發中會員特殊情況並予以特殊優惠待遇,故開發中會員支持以Rev.4為農業後續談判之基礎。
本年初,部分出口會員就市場進入降稅模式提出有別於Rev.4之替代方案,建議以類似烏拉圭回合之關稅降幅平均搭配最低降稅幅度,取代Rev.4分段降稅公式。G10之已開發會員對此建議案甚表歡迎,認為關稅降幅平均之作法將使會員得視其產品對開放市場之敏感度高低來決定個別品項之降稅幅度,進而達到保護敏感產品之目標;另該案建議關稅低於10%之品項無需進一步降稅,由於已開發會員之多數產品稅率已低於10%,僅少數產品需進一步降稅,對已開發會員可謂是一項利多,故渠等認為雖該案仍有精進空間,但較Rev.4具可行性。
然而,該等提案會員認為關稅降幅平均之作法將使會員可彈性決定個別產品降稅幅度,故開發中會員實無需要求特殊優惠待遇等彈性措施,故在其建議案中,刪減特別產品(SP)相關內容並取消特別防衛措施(SSM)等要件,此舉為多數開發中會員所無法接受,亦造成G10成員間之立場有別。
開發中會員認為採取關稅降幅平均雖有助調降談判企圖心,但刪減或取消特殊優惠待遇僅單方面損及開發中會員權益;此外,依Rev.4內容,關稅在10%以下之品項得免除進一步降稅係屬RAMs特有之彈性待遇,另就會員關稅結構而言,已開發會員其產品關稅在10%以下之比例遠大於開發中會員,亦即已開發會員免降稅之稅項比例將遠超過開發中會員,故將此原屬RAMs之彈性待遇擴及全體會員,已開發會員將獲利最多,造成已開發會員及開發中會員間之談判利益不平衡。
鑒此,開發中會員遂重申支持Rev.4並強調杜哈談判以協助開發中會員經濟發展為核心目標,致使會員共識無法達成,農業談判再度重回原點。
G10內部之討論亦為類似情形,已開發會員認為農業談判已無法重回Rev.4之架構,應尋求其他途徑完成談判,惟開發中會員則認為已開發會員迄今仍未能說明何以Rev.4不可行,如此追求其他途徑又如何確保其必然可行?
 
二、   漁業補貼談判近期發展
本年一月底,WTO秘書長Roberto Azevedo邀集各會員代表團大使召開會員團長會議,A秘書長表示Post-Bali工作計畫將以農業、工業(NAMA)及服務業為主並搭配會員認為可行之其他議題,故呼籲會員應儘速積極就杜哈回合各談判議題交換意見,以確立Post-Bali工作計畫涵蓋範圍。
在各談判議題主席之帶領下,會員重新檢視各項議題達成談判共識之可行性,其中漁業補貼議題之主要發展為非洲、加勒比海及太平洋島國集團(ACP)針對該集團認為可行議題所提談判文件(JOB/TNC/46)將漁業補貼列為其中之一。
ACP集團在漁業補貼議題之訴求主要有二:
1.    強化會員對其漁業部門之各類補貼措施等相關資訊透明化。
2.    設定對環境資源造成負面影響或過漁現象之漁業補貼上限並逐步達成全面刪除該類漁業補貼之目標。
會員對ACP提案反應不一,其中魚之友集團(FoF)因長年支持漁業補貼全面刪除,故該集團成員多支持此案,甚有成員認為ACP此案企圖心太低,無助解決當前會員濫用漁業補貼造成海洋資源匱乏及捕撈漁業不公平競爭之現象,惟部分魚之友成員表示農業談判為其他議題談判之標準,在農業談判未獲明確成果前,無法支持其他議題之任何討論。
另美國表示WTO漁業補貼談判應與國際當前其他多邊或複邊貿易談判相連結,認為目前正積極推展之TPP談判亦涉此議題,會員應可參考TPP成員有關削減造成過漁之補貼的討論,以及對鯊魚、鯨魚及海龜等海洋生物的保護等漁業管理規範。對此,有會員認為WTO談判所涉層面廣泛,而TPP談判僅涉市場進入議題,兩者雖可參考但不宜相提並論。
此外,漁業補貼與反傾銷、區域貿易協定、一般補貼(即農漁業補貼以外之補貼)等議題同屬規則談判,故部分會員認為漁業補貼不應單獨討論,而應與其他規則談判議題及整體杜哈回合談判達成平衡成果。
就當前討論情形而言,漁業補貼議題之討論獲得ACP集團與魚之友集團支持,而實施漁業補貼之主要會員如日本、歐盟、中國大陸及印度等均未表反對,加以紐澳等魚之友表態將視整體談判情況,於近期提出該集團提案,故雖無法確定漁業補貼必然成為Post-Bali工作計畫項目之一,但可確定本議題之討論在近期仍將受到會員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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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5.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