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2024.08.06
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生效工作說明
一、美國白宮頃於華府時間本(2024)年8月5日晚間發布備忘錄,由拜登總統授權美國貿易代表戴琪大使,代表總統依據「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執行法」,與國會進行首批協定生效之後續工作:
(一)向國會提交執行報告,內容包括台美首批協定之經濟效益及分析、履行協定作法等。
(二)於國會相關委員會對執行報告內容有疑問時,提供書面回復進行說明,本項工作至少需進行30天。
(三)上述程序完成後,倘國會同意,即可向國會提交首批協定生效的認證報告,提交至少30天後協定才能生效。
二、謹查,台美貿易倡議首批協定於2023年6月1日簽署,並獲雙方國會迅速審議通過,惟美國國會制定「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執行法」,訂定協定生效所需完成的工作及程序。爰台美雙方依據該執行法,自2023年8月至本年4月間就雙方執行實務嚴謹檢視。
三、依據上述執行法,台美首批協定在美國貿易代表戴琪大使提交執行報告後,至少需60天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