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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農業施政措施

日期:113/03/29
資料來源:農業部

新農業創新推動方案

  • 完備農民四大福利制度,建構農民社會經濟安全網,讓農民安心從農,無後顧之憂。

    完備農民四大福利制度,建構農民社會經濟安全網,讓農民安心從農,無後顧之憂。

臺灣農業面臨全球氣候變遷、國際貿易自由化、地緣政治風險、農業勞動力缺乏與高齡化、農地經營規模較小、小農經營缺乏規模經濟、淺盤市場產業容易失調等內外環境衝擊,以及食安與消費者保護、環境永續等議題備受國人關注。政府亟需因應及調整,將外部挑戰轉化為產業升級與突破的契機,自106年起推動「新農業創新推動方案」,積極創新農業價值,並持續精進各項農業政策,以提升農民所得及供給消費者安全的農產品為施政核心目標,透過增進農民福利體系、健全基礎環境及提升產業競爭力等三大施政主軸,力求農業永續發展。

增進農民福利體系

擴大推動農業保險;實施農民退休儲金制度;保障讓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工作之農民參加農保;推動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推動農業綠色照顧。

健全基礎環境

因應氣候變遷之農業調適及淨零排放;推動綠色環境給付;改善農業缺工,扶植青農投入農業,農業機械化及現代化;擴大灌溉服務;農業公共基礎環境建設升級;提升農業水資源永續韌性;推動農村社區節水保水;防範重大動植物疫病;推動植物醫師制度。

提升產業競爭力

推動全民食農教育;調整稻米政策包括水稻收入保險、基期年稻作四選三及大區輪作制度等;推動學校午餐使用國產可溯源食材;發展農產品冷鏈體系;永續漁業發展;提升畜禽產業現代化;積極擴大農產品出口及市場分散;林業永續多元輔導。

發展農業知識經濟,厚植農業競爭利基

精進農業科技研究量能

為擴大農民服務及強化研發升級,積極爭取科研經費與行政院中長程公共建設經費挹注試驗研究所需。農業試驗所與桃園、苗栗、高雄及花蓮4區域農業改良場,以及種苗改良繁殖場,建置完成國家級植物表型體分析中心、有益昆蟲種原庫各1座及各項耐逆境環控育種設施。此外,水產試驗所規劃建置海水魚、介、貝、藻類等種原庫,已完成知本種原庫大型洄游魚類養殖設施,澎湖種原庫棲地保種研究室亦將於113年間竣工。另畜產試驗所因應氣候變遷高生物安全之豬、牛、羊及其芻料等耐逆境育種設施,目前智能型模擬氣候逆境及生物安全溫室、離島地區重要經濟動物種原異地保種牛舍於112年建置完成及工程完工。

推動農業科技研發產業化

因應產業及消費需求,運用禽產、畜產、水產及米穀蔬果類等多項國產在地農產原料加工,協助12家業者共優化25項銀髮友善產品,包含營養設計、營養標示、份量友善性、質地品質穩定、重視食用安全性等項目,擴散國產食材之應用性。

針對文旦加工人力問題,建立全臺第1座以自動化設備完成文旦精油刮取、果皮分離與果球分切及果肉分離與蒐集之設備,可降低生產成本80%以上,並降低果品損耗率及縮短削皮效率;獲得之半成品原料可提供多元加工產品開發及生活用品素材之運用,完整串接生產、加工及銷售之產業鏈。

針對冷鏈關鍵研發技術進行導入與實證,番石榴外銷美國打造標準化作業流程並將技術導入長程海運,試驗之番石榴冬果到貨可售率已提升至94-100%,夏果則可達70-80%;克服鳳梨臺農17號外銷貯運的果心褐化問題,建立各季節品質規範與漸進式降溫技術,大幅減少果品損耗,經試驗到貨可售率高達90-96%;考量小果番茄產量豐富極具外銷潛力,建立採收標準與採後處理流程,短程海運試驗之可售率達85%以上。有助優化產銷鏈,更加速我國優質農產品推向國際。

112年智慧財產權獲證44件,包含29件專利及15件品種權,並授權11家廠商,年度研發成果收入計7,876萬元。另為強化研發成果推廣應用及擴散,舉辦亞洲生技大展、臺灣醫療科技展及臺灣創新技術博覽會,計展出96項創新研發技術,媒合洽商累計733場次以上。

推動農產加值打樣營運及服務體系

為推動農產品生產到初級加工一元化管理,提供農民完整解決方案,已設置16處「農產加值打樣中心」,並鏈結區域大學與打樣中心建置加工區域聯盟4處,由初級加工串聯高值化產業,協助農民開創農業多元商機。此外,於經濟部中臺灣創新園區設立「農產加工整合服務中心」,提供一站式農產加工諮詢服務。至112年,農產加工整合服務體系累計提供農民加工諮詢服務1萬1,520人次、農產加工打樣服務4,415件。

推動智慧科技農業與農漁產銷數位轉型

促進產業朝智慧科技農業發展

自106年起推動智慧農業計畫,為將智慧農業一期計畫(106-111年)良好成果應用商轉以完成落地應用,以及利用智慧科技協助整體產業鏈生態系建立,112年起展開智慧農業二期「智慧農業躍升普及」計畫,以「產銷智動化、服務加值化、產業網絡化」為策略目標,提出適用解決方案,同時也鼓勵與地方縣市政府合作,加速科研擴散應用,期促進我國農業朝智慧化路徑升級轉型並形塑健全農產業生態系。至112年已累計成立11個示範智農聯盟穩定供銷能力、整合資通訊技術打造多元化整合應用系統、以人性化互動科技開創溝通新模式,並推動產業積極投入。

112年透過計畫推動,研發團隊技術移轉34件、技轉金額832萬7千元,促進產業後續應用;並促進產業增加投資逾2億6千萬元;助益產業增加產值1億2,300萬元。已建立稻作智農生態系雛型,協助智農技術實際落地,如資訊服務業者對「智能化病蟲害預警示系統」進行授權,其中包含葉稻熱病警示技術與褐飛蝨警示技術,將新技術導入至資服業者原有的農事服務資訊平臺中,提升資訊平臺的價值與競爭力,進而吸引更多農民與農企業使用;成立設施蔬菜生態系,組建整合3家以上廠商合作,透過10個示範場域推廣,並與桃園市政府農業局及新竹縣政府農業處推動設施蔬菜智慧灌溉技術落地與擴散面積9.3公頃。

推動農漁產銷數位轉型

推動「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農漁產銷與農機創新營運計畫」,以轉型為主、數位為輔營運模式,聚焦「養殖漁業」及「外銷潛力作物」2大次產業,協助導入數位工具達成產業成功轉型。

針對發展規模較小之農業從業者,建構「雲市集—農業館」,協助農業從業者導入8大類共通性雲端SaaS服務,已累計119家資服業者共303項服務方案。並持續擴充平臺雲端服務量能,提供多元化服務項目,協助農業從業者提升內部營運管理效率並增加銷售效率,至112年已累積輔導超過2,140案申請者藉此強化自身軟體數位能量,帶動使用者自行投入逾5,920萬元。

透過推動業界參與模式,加速農漁產銷領域農企業、具法人資格之農民團體、農機業者及資訊服務業者等籌組跨域聯盟,並透過雲端數位工具建置與創新營運模式推廣,達到場域轉型升級之目標。110-112年執行計畫67件,累計推動產銷過程節點雲端化2,365項、達成數位銷售營收4.4億元、並促進國際營收3.21億元及帶動衍生產值13.4億元。

發展農業科技園區

為引進農業人才及科技農企業,推動農業科技產業聚落,位於屏東的農業科技園區整合進出口通關、檢疫檢驗、倉儲運輸等服務,以優良投資環境打造兼具研發、生產及內外銷功能之產業聚落;至112年,已引進115家農企業進駐並帶動約2,800人就業機會。

位於臺南的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至112年已引進68家業者進駐生產蘭花並帶動約1,300人就業機會,後續將導入農業綠能共生、循環經濟及智慧生產等技術,促進蘭花產業升級轉型。

培育優質農業人力資源

培育優質農業人力

為強化農民經營管理技能,培育具國際觀及現代化專業經營能力的優質農業人力,100年設立農民學院,整合農業研究、推廣與訓練資源,規劃辦理系統性訓練及農業見習,並媒介學員至農場見習,透過實地操作學習,強化其生產技術及經營管理實務能力,112年辦理農業入門班、初階班、進階班及高階班,共132梯次訓練課程培訓2,925人次;另依據產業人才需求,規劃分群分級農業專業訓練27梯次,結訓681人次,輔導婦女、新住民、原住民、退休(伍)人員及跨域從農者提供適合之農業職業訓練課程;辦理電子商務5梯次培訓84人次;媒合41位學員進入見習農場接受農業經營實務能力訓練。

推動百大青農輔導計畫

辦理青年農民輔導,遴選百大青農成為標竿學習對象,並整合資源給予產製儲銷、設施設備、貸款資金、行銷等協助。第1-6屆共計輔導675位百大青農。

青農交流服務

112年輔導17個直轄市、縣(市)農會成立在地青農交流服務平臺,已有7,879人加入,平均年齡35.7歲,辦理青年農民座談會、訓練、觀摩、工作會議、共識營等活動449場、農產品行銷活動570場。

改善農業缺工

以「增加人力供給」與「減省人力需求」為推動策略,辦理改善農業缺工相關措施。112年全年累計成立農業技術團、農業耕新團、外役監團及辦理兼職人力合計43團,招募1,951名人力,累計上工逾30萬人日,服務5,843家農場;並同步辦理減省人力需求措施,112年輔導成立機械代耕團12團,代耕面積逾3千公頃。

外國人力多元運用

以補充性原則爭取開放農業移工,自108年起獲同意試辦乳牛飼育及外展農務(由機構僱用調派),逐年擴增農糧、養殖漁業、畜牧(含禽畜糞堆肥)及林業等產業,並於112年調增引進員額至1.2萬名,截至112年已聘僱5,898名外籍移工協助農事工作。此外,辦理外國人在臺農業實習,截至112年,共辦理印尼3梯次、菲律賓3梯次青農在臺農業實習,合計331人來臺實習。

推動小地主大專業農政策

為使農業永續經營,自98年推動「小地主大專業農」政策,鼓勵無力耕種之老農或無意續耕之農民,將自有土地長期出租,並輔導年輕專業農民或農民團體承租耕作,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以促進農村人力結構年輕化及經營規模擴大化,提高整體農業競爭力。截至112年,參與政策之大專業農共3,635戶,出租農地之地主人數共6萬4,851人,輔導大專業農總經營規模計2萬3,043公頃,大專業農平均經營規模6.3公頃,為國內農戶平均耕地規模1.02公頃之6.2倍。大專業農平均年齡為47歲,與國內一般農民平均年齡約64歲比較,年輕化顯著。

發展有機農業

《有機農業促進法》於108年5月30日正式施行,以積極輔導農民轉營有機農業生產,提供承租公有或國營事業土地作有機農業使用之優惠保障措施,協助媒合農民承租農地經營,並提供多元化獎勵輔導措施,包括補助有機驗證及檢驗費用,輔導有機農戶改善生產設備(施)及提供優惠低利貸款。

在拓展行銷通路方面,輔導成立有機農夫市集、電子網路有機商店、賣場設置有機專櫃,舉辦有機展售(示)活動,並媒合生產者與通路業者建立契約生產,與縣(市)政府合作推動有機蔬菜供應學童營養午餐,擴大消費市場,將有機理念向下札根。通過有機農糧產品驗證面積共1萬7,365公頃,驗證合格農戶5,131戶。另友善耕作推廣團體計有45家通過審認,登錄友善耕作面積6,749公頃,合計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面積為2萬4,114公頃。

推動農業機械化

為紓解農村勞動力缺乏問題,協助農民提升經營效率,促進農產業升級,因應汛期農糧作物搶收,同時優化國內農業機械耕作服務效能,並支持國產農機產業發展。政府輔導農民購置農耕普遍使用之中耕管理機、農地搬運車、割草機及蔬果分級機等省工農機,以及整地、收穫等田間作業所需之曳引機及聯合收穫機等共通性之農事服務農機。國內領有農業機械使用證之農機臺數達28萬臺,其中機械耕作服務農機1萬907臺。

確保糧食安全,促進農糧產業升級

收購農民稻穀及採購進口米儲備安全存糧

為確保國內糧食安全,自民國63年起,每年按保證價格持續辦理收購農民稻穀,另自91年起依據對世界貿易組織之承諾,每年進口14萬4,720公噸糙米,其中65%由政府進口,約9萬4千餘公噸糙米納入公糧處理。公糧除供應軍糧、學童營養午餐食米、釀酒糧及米製品加工原料外,遇有糧價異常波動或發生緊急狀況時,則適時釋出,以調節市場供需。

推動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為加速調整稻作產業結構,提升農產業競爭力暨維護優良農地資源,自111年起推動「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執行策略包含實施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維護優良農地資源;獎勵稻田辦理轉(契)作或生產環境維護措施,提升國產糧食供應,與建立合理栽培模式;放寬種植飼料用玉米獎勵對象,提升國產供應量能;推動基期年農地稻作四選三,建立水旱輪作制度及促進稻米供需平衡;推動水資源競用區大區輪作,提升節水效率,期達調減稻作面積,輔導農友適地適種,維護糧食安全及促進農業永續發展。

112年全年參與轉(契)作面積計12.6萬公頃,有效提升國產雜糧供應;辦理種植綠肥或景觀作物及翻耕等生產環境維護面積計7.9萬公頃。

為維護國內有限農業生產環境資源,彰顯農地多功能價值,並呼應第6次全國農業會議「擴大對地綠色環境給付實施對象,納入適宜農業生產之非基期年農地」之結論,自109年起,優先針對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的農牧用地,且維持農糧作物生產使用者,核予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以鼓勵落實農地農耕,凸顯政府維護農地之政策目的,並有助銜接未來國土計畫農業發展區域劃設。112年參與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之農地面積達33萬公頃。

加強良質米產銷

為提升國產稻米競爭力,112年設置優良稻種採種田2,354公頃,繁殖優良稻種約可供19.6萬公頃稻田更新使用;另為引導全臺優良稻米產區,擴大稻米產業經營規模,產製具產地特色、安全且高品質的食米,建構具內外銷競爭力的稻米產銷體系,112年輔導建置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77處,全年兩期作計畫契作生產面積31,041公頃。

營造優良漁業經營環境,發展高經濟價值產業

推動國際漁業合作與責任漁業

為推動漁業永續發展,我國持續參與國際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RFMOs)並與相關國家進行雙邊諮商與合作。

國際漁業合作及管理

我國持續積極參與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ATTC)、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CSBT)、國際大西洋鮪類保育委員會(ICCAT)、印度洋鮪類委員會(IOTC)、北太平洋鮪類及類鮪類國際科學委員會(ISC)、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SPRFMO)、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及南印度洋漁業協定(SIOFA)等國際漁業組織會議,除維護我國漁船在公海作業權益,並爭取漁獲配額;依國際漁業發展趨勢進行責任制漁業管理,輔導我國船隊遵守國際規範。

此外,我國持續與美國、巴布亞紐幾內亞、吐瓦魯、馬紹爾群島、斐濟、塞昔爾、模里西斯、密克羅尼西亞、帛琉、萬那杜、吉里巴斯、英屬福克蘭群島、斯里蘭卡、馬達加斯加及泰國等國進行漁業合作安排或卸魚檢查合作機制,強化與我國漁船主要作業水域沿岸國的漁業合作關係,並合作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漁撈活動,加強我國漁船在國外港口卸載漁獲之管理。

臺日漁業協議

臺日專屬經濟海域(EEZ)重疊問題,雙方自85年開始進行漁業會談,於102年4月10日第17次臺日漁業會談,簽署《臺日漁業協議》,臺日雙方在協議架構下,設立「臺日漁業委員會」輪流每年舉行委員會議,檢討作業規則。第9次臺日漁業委員會已於112年3月在日本舉行,第10次臺日漁業委員會專家會議於112年11月於臺北舉行。

臺菲有關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

我國與菲律賓於104年11月5日完成《臺菲有關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簽署,建立包括「避免使用暴力及非必要武力」,可確保我漁民作業時人身安全;「1小時前通報機制」,俾利我在雙方重疊EEZ作業之漁船,於菲方執法前,有1小時緩衝時間處理;「3日內迅速釋放機制」,被扣捕漁船在提出適當保證或其他擔保,或支付罰鍰後,於3日內可獲釋放,有效縮減遭扣人船釋放時間。

推動漁業經營建設及養殖產業振興方案

沿近海漁業資源增裕與多元發展

積極推動活化及維護優質漁場、增裕漁業資源等養護管理措施,積極復育沿近海漁業資源,提升沿近海漁業生產力,並進行漁港碼頭環境整修,魚市場及直銷中心整建,同時輔導傳統漁業朝向觀光休閒及教育文化等多元化發展,增進經濟及觀光遊憩效益。

提升養殖漁業競爭力

推動養殖漁業振興方案,強化魚塭聚落整合,劃設養殖漁業生產專區,並興建增設海(淡)供水設施,提供產業穩定發展;另完善進排水路及道路等基礎建設,改善整體生產環境,引導朝以「設施改善生產,以建設帶動發展」之硬體打底為導向,搭配現行相關產業輔導措施,分階段達成建構永續具競爭力之產業發展願景。112年度賡續完成養殖漁業生產區供水設施1處,基礎公共設施改善28處,新設養殖漁業生產區3處。

推動劃設刺網漁業禁漁區及輔導轉型政策

為維護我國沿近海棲地環境及資源之永續利用,106年1月5日公告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不再新增核發刺網漁業執照,已核准兼營刺網漁業者,得兼營至漁船滅失或漁業人變更為止。

推動「刺網漁業輔導轉型措施」

106年輔導830艘、107年輔導586艘、108年輔導462艘、109年輔導356艘、110年輔導508艘、111年輔導493艘,112年輔導472艘經營刺網漁業之漁船(筏)業者轉型為一支釣或曳繩釣等環境友善漁業,從源頭減少經營刺網漁業之漁船(筏)艘數。

強化刺網漁業管理

輔導基隆市、新北市、宜蘭縣、臺東縣、花蓮縣、屏東縣、臺南市、雲林縣、嘉義縣、新竹縣、新竹市、桃園市、苗栗縣、連江縣、澎湖縣及金門縣等16縣(市)政府訂定刺網漁業管理規範,強化刺網漁業之管理,維護我國沿近海域棲地環境。

提升漁船作業環境安全及船員起居空間

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為因應國際勞工組織(ILO)2007漁業工作公約生效,109年已配合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規定,要求109年11月16日以後建造之總長度24公尺以上之漁船,或總長度未滿24公尺之遠洋漁船,應符合公約起居艙規定,並放寬新船建造及現成船改造限制,以鼓勵漁船改善船員起居空間,減輕船主成本負擔,已於112年起將持續輔導老舊漁船汰換或改善起居空間,並落實要求前述新建漁船符合公約起居艙規定,以兼顧船員權益及產業發展。

推動刺網實名制,減少廢棄漁網問題

漁網具實名制是解決廢棄漁網具問題的方法之一,透過刺網漁具標示,從源頭管理賦予使用者責任,讓漁民妥善保管使用漁網具,以減少海中廢棄漁網具。已於110年1月公告《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規範使用刺網漁具作業,需依規定於網具上標示漁船統一編號,作業中網具不慎流失,應向地方漁政主管機關通報。

建構安全永續漁港

擬定維護漁港營運機能、強化水產競爭力、推動漁港功能多元化、改善設施安全、確保漁產供需、帶動漁港漁村整體繁榮、調和漁港與海岸環境等主要工作項目,以因應未來環境之變化與挑戰。

保障外籍船員權益

持續推動「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從「落實勞動條件」、「強化生活條件與社會保障」、「強化仲介管理」、「提升監測管理機制能量」、「加強權宜漁船(FOC)管理」、「建立及深化國際合作」、「宣導共善夥伴關係」等七大策略落實外籍船員勞動權益,至112年已提高境外僱用船員最低月薪550美元、明定工資足額直接給付、休息時間及使用出勤紀錄、提高保險額度,並增加仲介資格條件與義務,另外亦限制漁船海上連續停留時間、建立我國人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FOC)聯合檢查機制及要求FOC船勞動條件等,藉由跨部會合作推動各具體作為,以多面向及系統性更保障外籍船員權益。

推行畜牧業統合經營,建立產業新形象

調整畜禽產銷體系

輔導畜禽產業建立產、製、銷體系,區域型家禽屠宰場及更新肉品市場拍賣,環保、人道、屠宰設施等產業公共建設。

全年度國產畜禽系列行銷

結合地區產業文化、休閒觀光及消費季節特色,規劃辦理全年度國產畜禽系列行銷計畫,改善畜禽產銷效率及開創產品多元消費管道。

建立統合經營產銷模式

持續輔導飼料、種畜禽、飼養管理、屠宰、加工、行銷及量販通路業者結合農民組織,建立統合經營產銷模式,辦理資材共同採購,提升畜禽產品運銷物流效能,以建立合作銷售通路網,發揮經濟規模效率,促進畜禽產業企業化經營。

推動畜牧場分級管理

提升畜牧場經營效率,並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公告牛肉、牛乳、羊肉、豬隻、白肉雞、土雞、鴨肉、鵝肉、雞蛋、鴨蛋及有機畜產品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至112年已輔導家畜類148戶及家禽類187戶通過驗證,提升上市畜禽產品品質,提供消費者安全、衛生的國產優質畜禽產品。

推廣牧場減廢及資源再利用

輔導畜牧場污染防治朝源頭減廢、資源再利用及循環農業等方向發展。委託相關學者專家持續研發、示範並推廣新式減廢與資源再利用技術,跨部會共同推動各項資源化政策,迄112年底,全國合計推動糞尿水施灌計3,552案,每年許可施灌量逾1,145.06萬公噸,施灌面積達5,045公頃,除使部分畜牧糞尿養分回歸大地,並在水資源日愈缺乏下,有助於灌溉用水之節省,另外並擴大推動養豬場植種污泥應用於工業端廢水如石化業、光電業、染整業等,迄112年底累計達5.6萬公噸;另外收集沼氣再利用之豬隻總頭數達278萬4,879頭,可減少7.5萬公噸溫室氣體排放(二氧化碳當量),相當於26.5萬臺機車年碳排量以及195座大安森林公園碳吸納量。

加強動物保護

持續督導各縣(市)政府加強查緝虐待動物、未經許可買賣犬隻、棄養、疏縱犬隻等各類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之行為,112年辦理申訴及稽查案12萬3,971件,查獲各類違反動物保護法與行政處分2,308件;為減少流浪動物,於112年辦理12萬8,738隻犬貓絕育;另公立動物收容所收容動物經認領養1萬9,482隻。為推動實驗動物人道管理,112年辦理科學應用機構實地查核64場及相關專業訓練及教育工作,另持續辦理經濟動物運送及屠宰人道管理講習54場,提升經濟動物福利。

提高國產芻料作物生產

持續配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鼓勵復耕具有進口替代之芻料作物,農民收益高於現行休耕實質所得;另搭配「輔導大專業農民擴大經營規模及集團栽培計畫」引進專業青年農民或農民團體承租農地擴大經營規模以種植牧草及青割玉米,亦提供相關產銷設備補助及低利貸款等措施,確實協助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及活化休耕農地。112年國產芻料種植面積約1萬5千公頃,供應芻料作物接近國內芻料需求量之48%。

建立效率與服務之農產運銷體系

建構農產品共同運銷與市場間供銷機制

輔導農民團體加強辦理蔬果及花卉共同運銷,強化貨源掌握及提高農民競價能力。輔導農產品批發市場建立公平、公正、公開之交易環境,提升市場營運效率,強化市場供需調節功能;另輔導產地農民團體於夏季期間備貯充裕甘藍、結球白菜及根莖類冷藏蔬菜,於災害期間釋出供應巿場,在兼顧農民利潤及消費者權益下加強調配供應,充裕巿場需求。

健全農產品安全體系

為落實食安五環政策,推動學校午餐使用國產可溯源食材,透過輔導地方政府、農民團體、果菜市場等經營主體建置或改善國產可溯源食材供應平臺,和農民契作及整合農產品運銷,並充實優化農產品直銷之交易、集貨、儲存及運輸等設備(施),確保穩定安全供應國產可溯源食材予學校、團膳業者或食材供應商,並推動國軍副食使用有機、產銷履歷二章蔬菜,提升食材安全。

發展農產品加工事業

推動建立農產品加工產業供應鏈,擴大原料使用、穩定產銷、提升衛生安全品項及增進農產附加價值,112年執行成果如下。

設置區域農產品加工中心

106年起輔導農作物主產區設置區域農產品加工中心,至112年累計達16處,整合農民約1,962人、契作面積達2,070公頃,加工原料年使用量約2萬9,200公噸。

辦理農產品多元採購加工措施

112年度辦理甘藍、芋頭、鳳梨釋迦、鳳梨、番石榴、芒果、文旦柚等農產品多元採購加工措施,合計收購加工規格蔬果21萬,866公噸,穩定消費市場價格。

強化農產品衛生安全

109-112年累計輔導198處農產品加工廠改善加工設施、73場次衛生安全及加工專業訓練、50處農產品初級加工場取得登記、189項農產加工品通過產銷履歷驗證、1,438項加工原料及產品抽驗,建立農產加工原料追機制,強化產品衛生安全。

輔導及評鑑農村酒莊

112年輔導農村酒莊提升經營效能及酒品品質,並推動農村酒莊評鑑制度及選薦優質酒品參加國際競賽,計有10家農村酒莊通過評鑑,相關酒品計於國際酒類評鑑獲得5金、4銀佳績。

持續強化農業防疫檢疫網,確保農產品衛生安全

加強動植物防疫

對於家畜、家禽與水產動物等動物疫病防疫採區域聯防方式辦理,分北、中、嘉南及南區等四區,定期召開會議檢討各區域動物疫情及相關防治措施,以推動區域性動物疫情監控及疾病防治。

口蹄疫防疫

臺灣本島、澎湖及馬祖等地區於109年6月獲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舊稱OIE)認定為不施打疫苗非疫區,而金門地區則於107年5月獲施打疫苗非疫區認定,達成我國撲滅口蹄疫重要里程碑。為維持我國口蹄疫非疫區認定資格,持續辦理偶蹄類動物畜牧場及肉品市場血清學監測工作,加強畜牧場動物臨床健康訪視工作,並實施家畜健康聲明書措施,要求業者落實動物運輸車輛清潔消毒等工作,由相關監測及訪視結果,迄今無發現國內有病毒活動之跡象。

非洲豬瘟防疫

我國目前無發生非洲豬瘟案例及疫情,惟為強化國內防疫量能,除計畫補助各縣市政府添購及整備防疫物資,另加強辦理相關教育訓練及防疫演練,提升整體產業相關人員認知及警覺性,並增加畜牧場動物臨床健康訪視頻度;為因應可能突發疫情發生,造成大量檢體需檢驗,現除已強化獸醫研究所檢測量能,並維持6處初篩實驗室運作及取得TAF認證,以協助檢測工作。配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擴大指定動物傳染病檢驗能量及檢驗結果確定方式,完成國立臺灣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獸醫學院、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以及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等6機關(構)之指定動物傳染病(非洲豬瘟)檢驗實驗室能力試驗證明資格查核,並核發非洲豬瘟初篩之檢驗機構之證書。

豬瘟防疫

亞洲地區國家均曾遭受豬瘟疫病的危害,而我國自95年迄今未再有豬瘟確診病例,自110年起防檢署啟動各項監測機制(階段性停打豬瘟疫苗試驗、哨兵豬試驗、屠宰場淘汰種豬、化製場斃死豬隻、野豬及棄置死豬等、屠宰衛生檢查等),依各項監測工作均符合預期結果,經專家評估以穩健方式推動112年停止施打豬瘟疫苗措施,已於112年7月1日起豬隻全面停止注射豬瘟疫苗,截至112年,未檢出或發現環境中有豬瘟病毒活動,倘一切順利,預計113年6-7月將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申請為豬瘟非疫國,逐步朝向清除豬瘟目標邁進。

禽流感防疫

110年起全球爆發H5N1亞型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簡稱禽流感)疫情,至今持續嚴峻,擴及全球各大洲,專家認為透過候(野)鳥遷徙是造成病毒跨境傳播的主因,我國候鳥遷徙路徑上游國家(日本及韓國 )亦出現多起家禽和野鳥病例,為積極防控境外禽流感病毒入侵我國禽場,控制國內禽流感疫情的發生,啟動各項防疫措施,透過家禽生產鏈監測、野候鳥監測、化製異常回溯、禽場外圍環境監測、生物安全查核及熱區場域清潔消毒,112年確診高病原性禽流感案例禽場計50場,完成撲殺逾88萬隻家禽。109-112年案例數皆控制在60例以下,疫情呈現穩定控制趨勢。

狂犬病防疫工作

102年發生鼬獾狂犬病疫情,102-112年監測犬貓及野生動物共1萬4,160件,計922例鼬獾、1例遭鼬獾咬傷之幼犬、1例錢鼠、1例黃喉貂及9例白鼻心確診感染狂犬病,發生地區為10縣市92鄉鎮,疫情仍侷限於山區野生動物,112年持續推動犬、貓狂犬病疫苗注射,以建立保護帶,為達成注射率70%之目標,112年施打約73萬8,851劑,對於未依規定施打疫苗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共裁罰88件。另為降低狂犬病散播至犬、貓之風險,進行縣市狂犬病績效評核、建立狂犬病防疫管理電子化作業、強化犬貓源頭管理、加強衛教與宣導、疫苗整備、人員防護及訓練,並進行犬貓及野生動物之主、被動監測以監控疫情,防止狂犬病疫情自野生動物傳播至犬貓,確保民眾與寵物安全。

羊痘防疫工作

為撲滅羊痘,經過專家會議評估自112年1月1日起全國羊隻停止施打羊痘疫苗,同年9月15日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自主聲明我國為羊痘非疫區,並於12月19日獲WOAH認同並公布於該組織網頁上。我國對於動物傳染病防疫的努力,再獲國際組織的認同,為我國動物防疫史上再添重要里程碑。

其他重大動物傳染病防疫工作

目前我國為WOAH認可之牛海綿狀腦病風險已控制國家,為了維持其風險狀態,112年6月底針對臨床疑似牛隻,如行動不便、死亡、瀕死及罹病牛隻為監測對象,並加強神經症狀之高風險牛監測,共完成檢測716例,未發現異常病例。強化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動物疾病診斷鑑定功能,地方動物防疫機關112年度完成年度各動物別之病性鑑定工作提供農民檢診服務計4,121件次,其中發現甲類動物傳染病(高病原性禽流感)計50件,乙類動物傳染病(例如牛白血病、白點病、低病原性禽流感、豬生殖與呼吸綜合症、山羊關節炎/腦炎等)計228件、丙類動物傳染病(例如羊接觸傳染性化膿性口炎、石斑神經壞死病毒症等)112件。

為維護產業永續發展,執行牛結核病篩檢,112年度乳牛結核病例行性檢測,計127,845頭次;陽性場密集性檢驗77,003頭次,結核菌素皮內測試(ITT)檢驗陽性2,235頭均已撲殺銷燬。

植物之疫病蟲害防疫

辦理秋行軍蟲緊急防治

108年5月13日起即強化秋行軍蟲偵察調查及檢疫把關,確認防檢疫具體作為時程表;6月8日苗栗飛牛牧場青割玉米發生幼蟲確診首例,中央立即成立秋行軍蟲災害緊急應變小組,地方相應成立疫情監控處理小組。自108年6月18日起防疫策略進入第二階段採強制施藥措施,依通報、現勘、緊急防治等步驟進行,並加強辦理重點農戶宣導講習;110年2月1日起進入第三階段過渡期,7月1日正式進入第三階段,由農民自主管理。目前全國普遍發生,已確認發生之寄主植物共計15種,主要為害玉米及高粱。截至112年宣導講習共計辦理715場,重點農戶多已具備自主管理能力,並籌組專家團隊,持續開發整合性防治技術,迄今主要寄主植物均未因秋行軍蟲入侵造成減產。

推動入侵紅火蟻防治

持續統籌各機關推動紅火蟻防治,由各部會與地方政府依土地管理權責督導或執行防治,整合各機關推動「圍堵及熱區防治」目標與策略。推動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新竹縣市等地區之共同防治,112年處理民眾通報與諮詢937件,執行苗圃建築基地檢查409家次,舉辦防疫教育宣導70場次,3,577餘人次參與,民眾通報紅火蟻之正確率達93.9%;針對防線外區域進行3-4次餌劑防治及撲滅解除136件(1,460公頃)零星疫情,有效強化圍堵效果並延緩紅火蟻擴散。112年紅火蟻發生區防控良好,無疫情擴散及重大危害。

推動全國荔枝椿象整合防治

111年起調整防治策略,停辦卵片收購作業,並持續辦理生物防治及增辦免登記植物保護資材(皂鹽)防治。112年積極整合相關地方政府推動區域化學共同防治6,667.55公頃,針對廢耕園以無人機施用皂鹽防治61.5公頃,釋放平腹小蜂750萬隻雌小蜂,釋放面積達297.55公頃,並辦理教育宣導49場次。經監測,112年整體農業生產區荔枝椿象族群防控良好,無重大危害。

東方果實蠅區域共同防治

協助縣市政府規劃防治區域與時期,懸掛搭配甲基丁香油之誘蟲器進行東方果實蠅共同防治,112年辦理共同防治逾2萬公頃,另為掌握果實蠅發生情況,與農業試驗所配合,在國內重要水果產區選定66個鄉鎮設置594個監測點,進行10日1次的果實蠅密度監測,有效控制果實蠅發生密度,減少農民損失。

作物病蟲害整合性防治

辦理菜豆、豌豆、青蔥、百香果等作物有害生物綜合管理示範推廣,並建立操作指引,輔導農民優先使用安全性防治資材,以及經濟、合理及安全使用農藥,減少農藥使用,112年推廣面積達2千公頃,提升農民病蟲害自我管理能力及提醒農民注重田間清潔,降低病蟲害密度。落實推動種子種苗疫病蟲害驗證業務,積極加強香蕉、百香果、草莓、馬鈴薯及甘藷等種子種苗病害管理,鼓勵種苗業者加入驗證體系。

高風險植物有害生物偵察及官方防治

112年由縣市政府、各區改良場及學校等單位於臺灣及離島重要機場、港口及產區等執行高風險植物有害生物偵察及官方防治,針對地中海果實蠅、蘋果蠹蛾及桃蛀果蛾等20種高風險植物檢疫有害生物執行偵察調查,在全國各地重要機場與港口及果樹栽培地設置437偵察點(桃蛀果蛾91點)進行定期偵察調查,並對6種重要檢疫線蟲進行重點式偵察調查,減低農產品輸入之技術爭議及排除外銷之檢疫障礙;另於西方花薊馬發生風險區,進行不定點偵察。以上偵察調查112年辦理超過7,200點次,成功維持我國仍然為以上26種國際重要檢疫有害生物之非疫區。

落實動植物檢疫工作並協助業者拓展外銷市場

為防範國外動植物疫病蟲害入侵,持續對輸出入動植物及其產品進行檢疫工作,112年執行輸出入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計53.8萬批次,1,266萬公噸,其中輸入動植檢疫不合格案件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全面提升輸出入動植物檢疫作業之服務品質

為利於業者辦理輸出入動植物檢疫申報、規費繳納、證書領取及通關等作業,持續檢討通關資訊交換合作機制,簡化辦理作業流程,推動多元網路申報服務,以全面提升輸出入動植物檢疫作業之服務品質,達簡政便民之服務效能。經統計112年總申報數量為53.8萬批次,以網路申報者達51.6萬批次,占總申報數95.8%。

有效杜絕國外動物疫病藉由走私管道入侵

由於走私農產品對農民權益與動植物防疫,甚至國民健康之危害極大,行政院除已要求相關查緝單位加強走私之查緝,為嚇阻農產品走私,財政部關務署對違法者可處走私貨價1-3倍之行政罰鍰。112年共銷毀走私進口農產品41.5公噸、畜產品211.9公噸,有效杜絕國外動物疫病藉由走私管道入侵我國。此外,為加強入境旅客、國際郵件及快遞貨物之檢疫,配置有56組檢疫犬隊,於主要國際機場、港口及國際郵件處理中心執行入境旅客行李、輸入郵包及快遞貨物檢疫偵測任務,112年偵測違規輸入動植物產品逾13.3千件、計6.9公噸。

持續監控國外動植物疫情,採取因應措施及修法

在動物相關法規方面,為防範非洲豬瘟、口蹄疫等境外重大動物傳染病傳入,依據檢疫實務與接軌國際,兼顧疫病風險管控及貨品通關順暢考量下,112年8月30日修正「應實施動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112年10月12日修正《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八條之三規定案件裁罰基準》部分規定、112年12月4日修正「輸出規定代號B01」部分規定。

強化植物有害生物防疫檢疫措施

在植物相關法規方面,為強化植物有害生物防疫檢疫措施,112年1月19日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甲、禁止輸入之植物或植物產品第一點第四十六項、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二點第5項、112年3月16日發布修正《輸入學術研究用果蠅檢疫作業要點》自同年4月24日生效、112年5月15日公告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112年6月21日公告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自同年6月23日生效、112年9月25日發布修正《植物檢疫物違規輸入之情節輕微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112年12月8日發布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十點。

協助業者拓展動植物暨其產品外銷市場

在動物及動物產品外銷上,成功協助生鮮豬肉及活豬獲准輸銷菲律賓;協助我國禽畜產品輸銷日本及新加坡;協助肉類罐製產品、加熱肉品輸銷紐西蘭;協助乳製品、加熱肉品、寵物食品(含犬貓食品)輸銷加拿大;辦理水產品輸出中國大陸開證事宜;協助水產品輸銷巴西;協助水產飼料輸銷美國及歐盟、動物用疫苗輸銷墨西哥,俾符合該國檢疫規定;辦理羽毛輸出印尼、泰國及南非;種豬輸馬來西亞申請案;生鮮豬肉持續順暢輸出澳門,並辦理生鮮豬肉輸銷香港、越南、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申請案;辦理加熱肉品輸銷美國申請案,以及向美國申請認定為口蹄疫非疫區案。另持續監控國外重要動物疫情,並迅速公告及採取因應措施,112年計38次。在植物及植物產品外銷上,透過檢疫諮商談判,獲紐西蘭同意我國荔枝新增蒸熱低溫複合式檢疫處理標準(與我國輸銷日本及韓國之操作方式相同)輸銷,112年輸出量創歷史新高,完成首批文心蘭切花輸往紐西蘭,拓展切花新市場;為擴大外銷,積極與美方諮商鳳梨、附帶栽培介質嘉德利亞蘭及拖鞋蘭植株輸銷議題、補充鳳梨輸紐、鳳梨釋迦輸菲律賓及其他品種芒果輸日等資料,並已順利完成日本來臺辦理三角柱屬紅龍果殺蟲試驗認證,及澳大利亞專家來臺進行番石榴風險評估期間之實地查證。

強化輸銷符合國際規範

112年成功協助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出計2萬4,934批,約10.3萬公噸。另在蝴蝶蘭及水果外銷上,112年附帶栽培介質之蝴蝶蘭輸銷美國約1,768批,約2,563萬株;輸銷加拿大約191批,約356萬株;輸銷韓國約86批,約235萬株;輸銷澳大利亞264批,約206萬株;112年附帶栽培介質之文心蘭成功輸銷至美國31批,約3.4萬株;石斛蘭成功輸銷至美國33批,計8.8萬株;對輸美附帶栽培介質蝴蝶蘭檢出雜草蘭園強化自主管理,提出改善措施並輔導業者落實管理,大幅降低抵美檢出雜草情形,有效提升抵美合格率達99%,並通過美方來臺查證。另執行輸出鮮果實檢疫處理,112年芒果輸日本、韓國、紐西蘭、澳大利亞及汶萊共1,352.46公噸,荔枝輸日本、紐西蘭及澳大利亞共148.44公噸,輸美楊桃107.98公噸,輸美番石榴39.1公噸,輸日文旦29.72公噸,輸日白柚、椪柑及棗等鮮果實77.92公噸,輸韓棗0.6公噸,輸澳大利亞去冠芽鳳梨12公噸,合計1,768.22公噸。

持續辦理國內木質包裝材檢疫燻蒸及熱處理業者之管理,現今共411家合格處理場,使我國輸出貨品使用之木質包裝材能夠符合國際規範。

加強農產品農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監控及畜牧場安全用藥監測

辦理農糧產品農藥殘留監測,112年檢驗2萬366件,合格率達97.4%。並針對不合格者追蹤原因,輔導農民合法安全用藥及持續監測,確保農產品食用安全,監測農作物重金屬污染情形,112年共辦理食用作物監測536件,其中18件田間食用作物之鎘含量超過食品衛生標準(重金屬限量標準),已全數剷除銷毀。

為督促養畜禽業者確實遵守各項用藥規定,請各縣市政府及用藥稽查小組派員赴畜牧場採集各類畜禽樣品進行用藥情形監測。112年計抽驗2萬8,335件樣品,平均合格率99%,對於違規用藥者由轄區縣市政府依法查處並輔導其改善。

強化屠宰作業衛生管理及肉品檢查制度

在屠宰場設立及檢查人力配置方面,至112年,全國174家屠宰場派遣655名屠宰衛生檢查人員執行屠宰衛生檢查業務。在肉品檢查成效方面,112年經屠宰衛生檢查之豬、牛及羊等家畜756萬餘頭,雞、鴨及鵝等家禽3.79億餘隻,屠前全部廢棄家畜2,508頭、家禽101.9萬餘隻,屠後廢棄畜肉143.7萬餘公斤、禽肉239.9萬餘公斤。查另督導查緝違法屠宰行為,112年計查獲違法案件28件,沒入家畜1頭及家禽屠體405隻,違法行為人均依法裁處,查獲之肉品全數沒入化製銷毀,避免流入市面,以維護消費者食用肉品之衛生安全。

為因應國內消費市場對肉品衛生安全要求日趨嚴格,自109年政策性輔導推動屠宰場現代化及肉品冷鏈升級,並修正《屠宰作業準則》及訂定《屠宰場肉品衛生安全管制系統(屠宰場HACCP系統)實施及驗證作業要點》以來,以輔導、訓練、驗證為配套主軸輔導全國畜禽屠宰場導入屠宰場HACCP系統,至112年已完成25家屠宰場HACCP系統驗證,成功引導屠宰場建立現代化管理系統。

建立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面

落實臺灣良好農業規範、生產資訊公開與第三方驗證,強化我國農產品安全,推動措施如下。

擴大推動產銷履歷驗證

透過驗證費用補助2/3、產銷履歷環境補貼每公頃1.5萬元、批發市場設置拍賣專區輔導優先拍賣等方式,積極推動產銷履歷驗證。至112年計20家驗證機構,可執行農糧產品、畜禽產品、養殖水產品、林產品之驗證。推動驗證面積達9萬8,587公頃,農產品經營者已達6,156家,供應349項產品。

提升消費市場接受度

透過消費者推廣活動,促進消費者對產銷履歷標章之認識與認同,進而提升消費市場拉力。112年每月平均產銷履歷農產品出貨量達3萬3,433公噸。

建立農產防疫網,確保農產品衛生安全

為解決部分農作物缺乏防治藥劑及農民違規自行擴大農藥使用範圍之問題,依《農藥田間試驗準則》及《農藥延伸使用範圍之群組化作物或有害生物種類、代表性使用範圍及其實施方式》規定,積極辦理農藥延伸使用範圍事宜,以期解決農民用藥需求及兼顧消費者安全。

提供農民完整正確用藥資訊

自98年8月-112年已公告使用於「蔬菜類」、「水果類」等作物農藥延伸使用範圍有1萬1,758項,並請衛生福利部協助增修訂殘留農藥標準,同時函請相關農藥業者辦理產品標示變更作業,俾利提供農民完整正確用藥資訊。

建置農藥販賣管理及資訊系統

為落實《農藥管理法》中有關定期陳報農藥產銷資料事宜,已建置農藥販賣管理及資訊系統,提供業者安裝及開具販售證明應用,同時可簡化其定期陳報作業手續。截至112年全國農藥販賣業者計3,244家,其中有安裝使用POS系統者計2,654家,再加上利用Web Service直接上傳銷售資料至資料庫之業者343家,總計2,988家,占全國農藥販賣業者家數之92.1%;整體線上陳報率100%。

推動農藥購買實名制

為提升農產品食用安全,輔導農民正確用藥,強化農藥販賣業者依規定販售農藥,於110年7月1日公告實施農藥購買實名制政策,至110年為輔導期。除要求業者新增登記農藥購買人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並加強推廣農藥零售業者使用農藥銷售管理POS系統陳報,至112年陳報身分證字號率已達100%。

CAS標章管理

另為提升農產品及其加工品的產品水準和附加價值,保障生產者及消費大眾共同權益,自78年推動CAS臺灣優良農產品證明標章制度,93年整合推動的各類標章(誌)以CAS標章來推動,98年CAS標章更納入《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規範,完成驗證制度法制化。《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於109年12月25日修正施行並公告實施優良農產品驗證制度、產品類別及品項,推動第三方認驗證與國際接軌。CAS標章推行至今已普遍獲得國人的認同和信賴,成為優良農產品的代名詞,經CAS驗證產品類別計有農糧產品(果蔬汁、食米、醃漬蔬果、菇蕈產品、釀造食品及生鮮截切蔬果)、畜禽產品(肉品、蛋品、乳品及羽絨)、水產品(水產加工品)、林產品(林產加工品)及複合農產品(冷凍食品、即食餐食、冷藏調理食品、點心食品),為確保驗證公信力,主管機關執行市售產品CAS標章標示檢查與產品抽驗,查獲不符規定者均依法裁處;另驗證機構對CAS驗證產品抽驗及生產廠追蹤查驗,如發現不符合規定事項,要求業者立即提出改善措施,未改善者終止其產品驗證。CAS產品驗證為三級管理機制,符合業者自主管理(第一級)、驗證機構查核(第二級)、政府機關依法監督(第三級),經過如此嚴格的層層把關,消費者可以安心採購CAS產品。112年計有258家農產品經營者之596大項(6,864細項)產品獲得CAS驗證,產量達90.5萬公噸、產值達773億元以上。

強化農漁民團體功能,增進農漁民福祉

建構完整且安全的農業金融體系

為建構完整且安全農業金融體系,全國農業金庫自94年5月26日開業迄今,除辦理一般金融業務外,也積極辦理對農漁會信用部(下稱信用部)的各項法定任務,112年共收受信用部轉存款近7,317億元,整合信用部金流進而提高資金運用效率,同時加強輔導信用部業務,包括代收、聯合貸款、釐定業務規章、提升金融專業能力及協助逾期放款清理等。

採行各項監理與輔導措施,包括落實信用部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加強查核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作業及反詐騙執行情形、適時鬆綁法規並放寬經營業務等,112年度實際訪查68家信用部,以健全信用部業務經營;全體信用部112年底存款總額達2.3兆元,放款總額1.4兆元,稅前淨利77億元,均創歷年新高,逾放比率0.25%。

加強辦理農業放款

為照顧農漁業者及協助農業發展,政府持續推動優惠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於112年度編列300億元額度,辦理農民購買耕地、農漁機具及自動化設備、農糧業經營、山坡地保育利用、漁業經營、畜禽產業經營及畜牧污染防治、農民及產銷班經營發展、農漁會事業發展、農家綜合、獎勵造林、農業科技園區、承租農地經營、農業節能減碳、青壯年農民從農、休閒農場、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農企業天然災害等貸款。截至112年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餘額為1,023億元,受益農漁業者為16萬5千餘人。

提供農業災害貸款免息措施

農業易受天候影響,尤其臺灣地區颱風等天然災害常造成嚴重農業損失,為協助受災農漁民取得復耕復建復養所需資金,並減輕其財務負擔,112年度編列29.4億元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額度,以減輕受災農漁民財務負擔,協助其復耕、復養,自112年12月1日至113年5月31日利息均免予計收。112年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餘額為16.88億元,受益農漁民2,715人。

滾動檢討專案性貸款

除加強宣導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外,亦配合農業政策檢討修正現有貸款辦法有關對象、額度、免息及不予核貸等規定,以更切合農漁業者需要,各項貸款均規定對於擔保能力不足之農漁業者,貸款經辦機構應協助送請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以協助農漁業者順利取得資金。

建構農村優質生活及健康照護

活絡農村社區經濟發展

112年輔導258家農會、2,837個家政班,透過農會推廣人員之輔導,提供學習網絡;以在地生產在地消費為主題,健康養生食譜、營養保健、高齡照顧經驗及開源節流為中心議題,獲取改善生活品質知能及生產專業技能,提升生活經營能力,並培育副業經營能力,增加農家收入,計輔導8萬501人。

促進性別意識融入農漁村

為持續促進農漁村居民將性別意識融入日常生活,112年辦理2場鄉村性別平等種子師資回流培訓暨回饋討論會;擴大師資人力運用,以更多元的方式推廣性別平等;辦理家政推廣與永續發展目標(SDGs)教材示範工作坊4場,計有215人參與。

推動農漁村高齡者綠色照顧

112年輔導121家農漁會成立綠色照顧示範站,提供高齡者運動休閒機會,計19萬3,481位高齡者參與;辦理共食互助7,023場次,計24萬7,380人次高齡者受惠。配合綠色照顧政策,於112年與桃園區、臺中區、臺南區與花蓮區等農業改良場及種苗場合作輔導,補助165案辦理農村社區綠色照顧,強化農村社區之相關專業知識及計畫執行力,並完成168位綠照員專業知識與技能培訓工作,讓更多農村高齡者受到完善之照顧。

零飢餓政策

於175社區辦理農村幸福餐盒擴大服務鄰近235社區,截至112年計服務410個農村60萬5,411人次、辦理81場食農教育課程、關懷15個縣市81個農村社區1,672戶,共配送2萬500份食材暖暖包,除農村高齡者外,亦照顧農村內部分弱勢家庭與學童餐食問題。

推動農業保險

臺灣因特殊的地理位置關係,氣候型態複雜多變且易受颱風侵襲,近年來全球氣候變遷日趨嚴重,極端天氣發生之頻率與強度加劇,農業經營風險相對較高。為保障農民收益趨於穩定,將保險之功能導入農業體系,分散經營風險,以利我國農業體系健全發展。

擴大推動農業保險

自106年起擴大推動農業保險,並積極建立農業保險制度, 109年5月《農業保險法》完成立法, 110年1月施行,藉由法律明確賦予農業保險法定地位,將農業保險保障範圍、運作制度、補助及獎勵措施法制化,並透過授權訂定子法,落實各項措施,健全農業保險體系永續發展。

開辦多種品項保單

截至112年,已開辦梨、芒果、釋迦、水稻、高粱、蓮霧、木瓜、鳳梨、柚、香蕉、甜柿、番石榴、荔枝、棗、柑橘、養蜂、西瓜、紅豆、養殖水產、石斑魚、虱目魚、鱸魚、吳郭魚、家禽(蛋中雞)禽流感、農業設施、豬隻及乳牛等27種品項、43張保單。累計投保62.2萬件、投保面積57.2萬公頃、總投保金額1,041億元,投保率已提升至51.5%;在理賠方面,累計理賠8.2萬件,總理賠金額32.6億元,有利提升農民災後復耕復養、融資還款能力,進而促進農業投資,穩定農業產銷體系,使農業體質更為強韌。

辦理農漁業救助及補貼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發放

為照顧老年農民生活,自84年6月-112年,累計發放1兆1,575億3,182萬元,累計受益農漁民143萬3,436人;112年發放482億8,653萬元,受益農漁民56萬人。

辦理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為協助農漁民子女就學,辦理農漁民子女助學金,92下半年開辦至112年底符合資格件數計344萬3,959件,發放金額計265億3,545萬元;112年發放8億3,480萬元,協助7萬8,134人次農漁民子女就學。

辦理老年農民喪葬慰問金

為落實長期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老年農民之喪葬照顧,針對年滿65歲以上,因故無法請領農民健康保險喪葬津貼者,對支出其殯葬費用之人發予喪葬慰問金,112年共計發放1億3,688萬元,共1,342人受惠。

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為減輕農漁民遭受天然災害的損失,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自80年辦理迄今已發放696億元,受益農漁民達312萬戶;112年發放41億9,472萬元,受益農戶數10萬6,699戶。

輔導農漁民團體永續經營

目前我國有1個全國級農會、16個直轄市與縣級農會及285個基層農會,截至112年,正會員人數約81萬餘人,贊助會員約86萬餘人,負有推動政策、宣導政令、改善農民生活,以及發展農村經濟等重要任務;漁會目前則有40個單位,包括全國漁會及39個區漁會。

農會總幹事補聘遴選及輔導法規檢討修正

112年辦理各級政府農會輔導人員專業知能訓練1場次,完成27家農會總幹事(屆次及中途出缺)遴選作業。並依農會經營所需及業務執行所需,修正《農會出資或投資審核辦法》、《農會財務處理辦法》及《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等法規部分條文。

強化農會服務功能

辦理農會聘任人員專業知識與職能訓練計12場次,委託會計師辦理1家農會財務查核,建置農會年報、人事管理與經營動態等統計資料。112年補助60家農會改善農業推廣教育設施、6家農會辦理百週年慶祝活動,另協助37家農會辦理優質農業景觀及提升農會服務功能與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等13家農會之颱風災後復建等計畫。

協助農會發展農村經濟事業

112年度補助23家農會發展經濟事業計畫。推動內容包括農產品創新開發、強化農產品產銷競爭力、建置農村社區主題故事館、直銷場域及電商平臺等,增加地區農產業通路,112年計畫執行效益創造農業及農村經濟產值3.86億元。

辦理2023農會百大精品評選及頒獎典禮

秉持「嚴選製造、在地生產」的原則,從357項薦送的優質農產品中評選出122家農會計187項精品,分為日光鮮果、臺灣茗茶、在地好米、原鄉美食、樂活好物、清醺佳釀、上選鮮味、百味美饌及精選組合等9大類別,並辦理媒合通路合作與促進企業採購等推廣行銷工作,已經發展成為涵蓋生活所需食材、農業旅遊伴手以及做為年節送禮的首選。

健全財團法人管理機制

強化農民企業經營能力,辦理112年度農業財團法人行政監督與輔導業務,輔導主管之各政府捐助農業財團法人撰寫行政監督報告,辦理7家政府捐助農業財團法人之實地查核作業,藉以監督並健全財團法人之業務、人事及財務管理機制。

推動老農退休制度,讓老農安享田園生活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自110年1月1日施行,由農民與政府按月共同提繳農民退休儲金,於農民年滿65歲或具備一定要件時得請領之,做為農民未來退休養老使用,並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共同構成老年農民經濟安全保障制度,截至112年約10.3萬人參與提繳。《農民退休儲金條例》不僅代表退休制度的全面建立完成,更讓「從農」成為一個可以做到退休、安心養老的職業。希望透過健全的農民福利制度,吸引更多青年願意返鄉從農,為在地農業注入新活水。

推動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建構安心從農制度

農民田間工作潛藏職業傷害危機,為增進農民職業安全及經濟補償,使遭受職業災害農民及其家屬,能獲得更完整社會保障,並利未來逐步完備農民社會保險制度奠定基礎,107年規劃推動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制度,第一階段採「先傷後病」,優先試辦因果關係較為明確的「職業傷害」;自110年9月10日起復推動第二階段,將「職業病」納入給付範圍,使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保障更廣。加保農民遇到職業傷病,則有傷病給付、就醫津貼、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等4項保險給付保障。截至112年,計逾33萬人加保;並已給付逾1萬9千件,給付金額逾3.7億元。

營造健康活力的鄉村風貌

推動農村青少年發展與培育

112年輔導20個縣市、210個鄉鎮農會加強推動農村青少年農業教育及社區服務工作,共辦理作業組796組、社區及農事等公共服務工作1,716場,鼓勵農村青少年及義務指導員投入服務性工作,建立回饋社會機制;112年全國四健年會頒獎表揚「四健傑出會員及義指」等績優得獎人員,計有四健推廣人員與四健會會員350人參與;辦理112年度全國四健作業組競賽;辦理義指及會員訓練、青年領袖營等活動885場次,加強農村青少年培育,達到學習、傳承、創新與回饋鄉里。

推動農村再生

推動農村再生以生產、生活、生態及夥伴關係等作為推動主軸,讓具有不同區位特性之農村適性發展,依照區域產業、自然資源與社會文化之特性發揮區域擴散,同時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之政策視野與格局,強化農村再生之「產業扎根、跨域整合、多元參與」等推動重點,帶動農村發展綜效。重要成果如下。

厚植在地多元專業人才

累計培訓2,736 社區,16萬6,172人次,超過全國農村社區半數,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1,054社區;並由教育扎根,辦理大專生洄游農村等系列計畫,提供青年參與農村之管道,累計協助1,272位青年以創新經營模式在農村創造新價值。

創造區域性發展亮點

引導農村產、學、社區及政府部門等資源整合並持續投入農村發展,112年核定全國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區域亮點計畫36區,145件環境改善案、10件農業生產技術案、302件軟體案。

輔導協助農村產業發展

遴選具潛力的優質農業生產或經營主體,輔導轉型公司或合作社之組織型態,強化其企業化經營及創新能量,並引導轉型為社會企業,擴大對社會與環境的影響力,增加農村產業整體產能與產值,引動青年投入,累計輔導155家優質農村企業。

農村社區再生活化成果

三年一屆的金牌農村競賽,第三屆於112年8月30日至12月22日期間辦理縣市初賽,全國22縣市共有974個農村參加,總計45個農村進入全國決賽,依據競賽辦法預定於113年3月辦理全國決賽。

鼓勵全民參與農村再生

公私部門合作,辦理「農村再生新農業示範計畫」,108年共通過16案,注入農村新經濟動能,推動農村三生及夥伴關係之創新理念,促進民間投資4,100萬元,增加契作農產品經濟產值超過8千萬元。

中央地方協力推動農村再生

112年協助22縣市以跨區域、跨部門之資源整合方式辦理農村總合發展計畫、年度執行計畫,執行整體環境改善及公共設施及建設357件、產業活化416件、文化保存與活用98件、48件生態保育等農村再生活化工作。

發展農業旅遊

營造休閒農業友善旅遊環境,創新農業六級化加值整合成體驗遊程,提升人力素質及服務量能,朝向主題化、特色化、區域化、國際化及智慧化發展。

提升農遊場域品質及遊程串聯

112年休閒農業區劃定累計104區,累計輔導528家休閒農場取得許可登記證,辦理查核作業348家次;推動109家田媽媽品牌經營精進輔導及策略行銷,112年特別辦理「記憶中的那一味」,創造餐點的老蒔新味,另亦於2023年臺灣美食展整合田媽媽設置「臺灣農業館」,展現各地飲食文化及物產,深受好評,此外,田媽媽長盈海味屋及王家燻羊肉食坊榮登《2022米其林指南》之必比登美食推介餐廳及入選餐廳、田媽媽池上鄉農會入選臺版米其林《2022山海臺菜餐廳》。持續推動特色農業旅遊場域認證制度,112年度計有35家,累計291家通過認證,共同參加國內旅遊市場或推廣活動共10場次、跨域整合主題農業旅遊商品銷售管道28家、共同行銷79式,參加或自辦國際推廣活動57場及辦理國際媒體與業者踩線17團,宣傳報導642則露出,維持農遊能見度。推動獎勵平日團體農業旅遊,112年已完成團數3,162團、人數18萬7,258人次,計261家農遊業者受惠。另於農遊超市票券平臺媒合293家業者782項商品,開發逾130項享玩券、採果通用券、食農好玩券等農遊商品及季節性限定團8團,提供遊客方便多元之農旅選擇。

輔導社區規劃旅遊路線

辦理農村社區體驗加值發展服務優化,導入「優遊農村」分級分眾輔導與精準行銷,形塑優質農村體驗品牌,112年協助77個通過優遊農村評鑑的單位分級分眾輔導提升接待服務能力,累計推出588條以上的農村體驗遊程上架販售或經營,並整合觀光行銷資源辦理體驗評測活動3場次及企業福委會推介會1場次,參與2023臺北國際旅展1場次,並結合臺鐵局藍皮解憂號辦理4趟次行動策展,積極媒合觀光旅遊業商品化上架,112年累計帶動遊客數達37.2萬人次,帶動經濟產值8.61億元。

推動農業旅遊振興措施

為推動獎勵平日團體農業旅遊,112年已完成3,162團、18萬7,258人次,計261家農遊業者受惠。另於農遊超市票券平臺媒合293家業者782項商品,開發逾130項享玩券、採果通用券、食農好玩券等農遊商品及季節性限定團8團,提供遊客方便多元之農旅選擇;112年帶動超過2,934萬人次(其中來臺遊客71.7萬人次)參加農業及農村休閒旅遊,創造產值超過109億元。

配合振興五倍券政策,辦理農遊券2.0計畫,共發放146萬4,791張面額888元之農遊券,並結合農漁特產販售據點、休閒農場等3,572家合作業者共同參與,累計用券金額12.29億元,用券率達96.4%,搭配及所屬機關推出之優惠方案及滿千週週抽好禮活動,創造70.7億元整體外溢效益;111年8月因應中國大陸禁止我國農漁產品進口,啟動農遊券3.0計畫,規劃發放30萬張200元農遊券,以振興國內農漁產銷售,推出「剝文旦 吃石斑」及「挺在地 農漁go購購」兩波活動促進農漁產銷售逾9千萬元,後續民眾於農遊券合作業者之累積用券金額達5,933萬元,用券率達98.9%,有效促進農村在地商機復甦。

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維護公共安全

整體性治山防災

整體性治山防災係考量治山、防災、保育、永續四個面向,以集水區整體規劃治理理念,秉持尊重自然、崇尚自然、不對抗自然之國土復育原則,辦理土砂災害防治、水庫集水區保育、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及綠環境營造、特定水土保持區治理等防災、減災措施,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改善環境生態景觀,減免災害及維護山坡地之公共安全,並促進土地合理利用。112年計完成治山防災工程377處、清疏241.8萬立方公尺。

建立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體系

強化下列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應變工作

  • 持續辦理土石流潛勢溪流及大規模崩塌潛勢區調查及資料更新,檢討修訂各地區警戒值。
  • 運用QPESUMES雨量預報與現地監測資料,提升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警戒發布準確性。
  • 推動自主防災社區2.0計畫,112年辦理實作演練55場,兵棋推演174場,培訓土石流防災專員累計3,527人。
  • 協助17縣(市)159鄉(鎮市區)697村(里)建立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計畫,建立保全對象清冊達4萬9,648人;有效提升民眾防災意識,熟悉疏散避難路線及時機,可大幅減少人員傷亡。

加強山坡地利用監測與取締違規行為

應用遙測技術輔助山坡地管理,快速偵測山坡地利用變異情形,112年偵測變異點1萬954件,87-112年,累計審核山坡地水土保持計畫6萬5,932件,面積達5萬5,625公頃。

  • 國有林八仙山事業區第22林班1.34公頃,建造以木材生產為目的之經濟林。(圖/農業部提供)

    國有林八仙山事業區第22林班1.34公頃,建造以木材生產為目的之經濟林。(圖/農業部提供)

保育自然資源,維護環境生態

推動造林綠化

於全國各地推動各項造林工作,在國有林造林有環境保護及永續生產兩種主要功能,須採不同經營策略,林木經營區以經濟林為優先,國土保安區則以強化林地防災效能為主要目標;其中陸域關注區生態植被復育、海岸沿線老化木麻黃造林地更新、恆春半島銀合歡移除及復育造林等,依循生態造林作業原則,種植當地原生植被及營造複層林相,以提高生物多樣性及維護生物棲地環境。自100-112年總計造林面積達到2萬9,689公頃,為國人增加了平均每人12.91平方公尺的綠地面積,營造優質綠色生態環境。

 
  • 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水山療癒步道內的「森天觀影」療癒空間。(圖/農業部提供)

    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水山療癒步道內的「森天觀影」療癒空間。(圖/農業部提供)

推動森林生態旅遊

在兼顧自然生態保育、地質景觀與人文史蹟保存之下,持續提升19處國家森林遊樂區、3處平地森林園區、135條自然步道等森林育樂場域之旅遊品質,提供遊客從事生態旅遊、環境教育及自然體驗等活動,112年持續推動國內觀光旅遊措施,創造逾1,068.22萬旅遊人次。各場域持續與山村社區、原住民族部落合作,串連自然步道系統,推出不同遊程活動,如森林生態旅遊、無痕山林運動、森林療癒體驗,使森林資源得以在兼顧保育、遊憩利用之原則下,提供民眾優質的生態旅遊與自然教育環境。

 

維護生物多樣性

112年度持續推動維護生物多樣性的工作,補助22個縣市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百餘項生物多樣性教育宣導及夥伴關係工作,另為鼓勵在地參與自然資源之保育,共計補助209案社區林業培力計畫。此外,透過跨部會的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盤點動物多樣性熱點、關注動物分布、瀕危及受脅植物重要棲地、關注地景及關注議題等,指認出44個陸域關注區、98條關注河川及56條重要洄游魚類廊道溪流,完成全臺綠網區域保育軸帶圖資建置45條;並完成19.34公頃原生植被復育,推動社會─生態─生產地景海景資源活用及友善生產示範案例17案,營造友善農田棲地822公頃,除了達到棲地縫補效益也同時保全超過47種保育類、稀有或指標性物種,強化生產、生活、生態之永續經營模式。

加強對外農業合作,促進貿易自由化

強化國際農業合作

112年透過國際間農業高層官員互訪、參與重要活動及雙邊會議,解決與貿易夥伴國之雙邊關切農業或貿易議題,重大成果包括:

部長或次長與各國農經相關部門次長以上官員實體、線上或視訊方式參加重要國際會議或參與相關活動8場次

3月22日杜次長文珍接見緬甸前長Tin Htut Oo訪團。

5月15日印度臺北協會戴國瀾會長拜會農業部。

5月18日丹麥商務辦事處新任處長Peter Sand畢尚德拜會農業部。

6月13日南非駐臺代表Mr. Anderson拜會農業部。

6月15日立陶宛次長Mr. Vytenis Tomkus拜會農業部。

9月18日英國首席獸醫官Professor Christine Middlemiss 拜會我國首席獸醫官杜次長文珍。

9月19日聖文森國農業部長Mr. Saboto Caesar拜會農業部。

10月11-12日菲律賓次長Ms. Miranda及杜次長文珍出席2023年第7屆玉山論壇。

進行12場次實體或視訊雙邊會議及國際論壇等活動

3月27日召開「第4屆臺匈牙利農業合作會議」(視訊)。

5月2日召開「第18屆臺澳農業合作會議」(實體)及5月3日舉辦「氣候變遷、永續與為未來貿易做好準備」臺澳農業商業論壇。

6月15日召開首屆「臺立農業合作會議」(實體) ,並與立陶宛於6月16日簽署《臺立農業合作備忘錄》。

6月27日召開「第8屆臺泰農業合作會議」(實體)。

7月11日於以色列特拉維夫辦理「第6屆臺以農業合作會議」。

9月13日於加拿大渥太華召開「第15屆臺加農業合作會議」。

9月19日召開「第6屆臺英農業對話會議」(實體與視訊)。

9月21日與泰國農業暨合作部在臺北舉辦「臺泰有機農產品法規交流論壇」。

10月5日臺灣與法國舉辦「農業科學技術與淨零碳排國際研討會」。

10月26日辦理「2023臺灣波蘭優質農產品商業交流論壇」。

12月26日臺泰共同舉辦「臺泰發展農民組織會計管理視訊工作坊」。

參與國際農業相關組織

為掌握農產品貿易自由化之脈動,促進我國農業穩定成長與發展,積極參與世界貿易組織(WTO)農業談判與相關議題之諮商,以及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亞太農業研究機構聯盟(APAAR)、亞非農村發展組織(AARDO)、亞洲生產力組織(APO)、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國際產業精神文化促進會(OISCA)、國際園藝學會(ISHS)、國際種子檢查協會(ISTA)、亞太種子協會(APSA)、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IFOAM)等政府與非政府間國際農業組織之各項活動與會議,並爭取在臺舉辦重要國際會議主辦權。

112年度我國參與或主辦相關國際組織活動包括: 

出席國際會議

2月1日及7月10-13日出席APAARI執行委員會;4月25日OECD全球農業論壇;6月20-23日出席AARDO第76屆執行委員會;8月3日陳前部長吉仲率團參加APEC糧食安全部長會議,並於會議期間與美國、澳洲及菲律賓進行3場雙邊會談;9月12日與國際稻米研究所(IRRI)召開雙方合作計畫指導委員會,討論未來合作議題;10月17-19日出席APO第64屆各國生產力機構主管工作會議;11月3日參加亞蔬─世界蔬菜中心(WorldVeg)50週年慶系列活動,應邀出席國家達25國,出席國際貴賓共計達150人以上,持續由派駐WTO代表團及首府人員以實體或線上形式出席WTO農業談判特別會議、農業委員會例會、漁業補貼談判相關會議、WTO/SPS例會、G-10與G-33會議等,持續透過相關集團之運作,掌握農業相關議題進展。

辦理國際組織活動

於5月10-12日辦理亞洲生產力組織(APO)「老齡化農業勞動人口研習會」,有孟加拉、柬埔寨、印尼、伊朗、巴基斯坦、馬來西亞、蒙古、菲律賓、斯里蘭卡、泰國、土耳其及我國等12個國家代表,共計28位亞太地區政府官員及專家學者與會;6月12-16日辦理「智慧農業政策與計畫」專家來臺研習計畫1場次,邀請亞非農村發展組織(AARDO)會員國官員訪臺瞭解我國智慧農業政策,有孟加拉、史瓦帝尼、甘比亞、迦納、約旦、肯亞、韓國、馬來西亞、奈及利亞、尚比亞共計10國16人參與;7月20-21日辦理亞太經濟合作(APEC)「強化APEC糧食體系、數位化與創新科技以降低糧損與食物浪費研討會」,有17國講者及國家代表計135人實體或線上參;8月2日辦理農業技術合作工作小組(ATCWG)會員大會計有15個經濟體參加,並分享最新農業科技。

參與APEC、AARDO、APAARI、APO等國際組織相關活動,維持對該等國際組織之參與及合作;加強與亞蔬─世界蔬菜中心(WorldVeg)及亞洲太平洋地區糧食與肥料技術中心(FFTC)等在臺國際農業組織的合作;協助亞蔬中心總部改建及維護與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維運,持續強化我國參與國際級研究之量能,並與各在臺國際組織互利共榮。

加強農產品進口管理

關稅配額農產品進口管理

我國於91年1月1日加入WTO後,依據入會承諾,稻米採取限量進口,至於豬腹脅肉、花生、大蒜等多項敏感農產品則採關稅配額開放市場。92年稻米由限量進口改為關稅配額制度,豬腹脅肉、雞肉、豬雜及禽雜也依入會承諾自94年起取消關稅配額,另考量國內糖業市場供需狀況,於94年2月取消砂糖關稅配額,此外,97年起鯖魚、鰺魚、鰛魚及柿子亦取消關稅配額。另為符合我國內市場供需及產業需求,自108年起調整紅豆及花生關稅配額進口期間,以及自109年起調整乾香菇進口期間與大蒜核配作業方式,且自110年再度調整花生關稅配額進口期間,以避開國內產季。綜上,112年實施關稅配額農產品為稻米、鹿茸、東方梨、香蕉、紅豆、液態乳、花生、大蒜、乾香菇、乾金針、椰子、檳榔、鳳梨、芒果、柚子及桂圓肉等共計16項,配額標售權利金係納入「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統籌使用。

兩岸農產貿易情形

臺灣農業經營屬小農型態,長年來與中國大陸農產貿易呈現結構性逆差,目前自中國大陸輸入農產品之主要項目包括木材、中藥材、羽毛、牛皮等原物料,我國多未生產。112年我國自中國大陸進口農產品金額為13.25億美元,較111年13.62億美元,減少2.7%;至於出口部分,112年臺灣出口至中國大陸之農產品金額為5.02億美元,較111年6.78億美元減少26%。

近十年兩岸農產品貿易情形由91年之3.01億美元,縮減為100-101年之1.27億及0.47億美元,至102-104年呈現順差分別為0.14億、0.25億及0.92億美元,105-106年則轉為逆差0.67億及0.2億美元,107-108年順差為0.26億及0.98億美元,109-112年由於新冠疫情以及中國大陸陸續片面禁止我國部分農產品進口等外在因素影響,轉為逆差1.85億、1.98億、6.84億及8.23億美元。

我國與各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進展

我國已簽署自由貿易協定

目前已簽署生效之自由貿易協定(FTA)或經濟合作協定(ECA)計有10個,其中《臺巴(巴拿馬)自由貿易協定》於93年1月1日正式生效實施;《臺瓜(瓜地馬拉)自由貿易協定》於95年7月1日正式生效實施;《臺尼(尼加拉瓜)自由貿易協定》於97年1月1日生效;《臺薩(薩爾瓦多)自由貿易協定》、《臺宏(宏都拉斯)自由貿易協定》分別於97年3月1日、7月15日生效;《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於98年9月12日生效;《臺紐(紐西蘭)經濟合作協定》於102年12月1日生效;《臺星(新加坡)經濟夥伴協定》於103年4月19日生效。《臺巴(巴拉圭)經濟合作協定》於107年2月28日生效;《臺史(史瓦帝尼)經濟合作協定》於107年12月27日生效;《臺貝(貝里斯)經濟合作協定》於109年9月30日簽署並於111年1月15日生效。上述貿易協定涉及農林漁畜產品市場進入等農產品進出口貿易管理措施。此外,我方於112年5月15日停止《臺薩(薩爾瓦多)自由貿易協定》;《臺宏(宏都拉斯)自由貿易協定》亦於112年12月6日中止效力。

配合國家整體政策,參與區域經濟整合

《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已於 107 年底生效,至112年5月底,11個初始會員皆已完成國內批准程序,另英國已於112年7月正式成為第12個會員;我國則於 110 年 9 月 22 日提出申請,其他申請國尚包括中國、厄瓜多、哥斯大黎加、烏拉圭及烏克蘭。此外,東協10國與中、日、韓、紐、澳共15個成員國已於109年11月15日簽署《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並於111年1月1日協議正式生效。為重返印太地區,美國宣布啟動「印度─太平洋經濟架構(IPEF)」協商;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亦納入多項IPEF議題,並於112年6月簽署首批協定,包括關務行政及貿易便捷化、良好法制作業、服務業國際規章、反貪腐、中小企業等5項議題。

實施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

79年設置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並於92-94年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編列1千億元充實基金額度,以因應加入WTO對我農業可能之衝擊。農損基金主要支應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原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調整產業或防範措施計畫、進口損害救助及穩價計畫,其中在進口損害救助方面,歷年來共計辦理「桃竹苗三縣茶葉受進口損害救助案」等4個救助案件,有效降低加入WTO對農業之影響,確保農民收入。

為因應後續加入CPTPP及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等貿易自由化對農業的影響與契機,政府將持續編列並妥善運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依據「新農業創新推動方案」,發展具競爭力之優勢農產業、在地特色產業,以維護臺灣農業永續發展;同時持續監控重要農產品進口數量與價格,適時提供救助措施,以降低農民可能的損失。

建立農漁業簽審通關平臺

為落實「貿易便捷化政策」目標,自97年1月起建置「農林漁畜簽審通關共同作業平臺系統」,截至110年,已整合農林漁畜約80項簽審業務,依國際規範進行各項文件之標準化及簡化,導入無紙化、簽章、發證等電子化作業,且領先世界先進國家,將CITES物種納入簽審通關作業,完成95%以上簽審業務與海關「便捷貿E網」介接,大幅縮短通關時程。

另持續配合財政部關務署推動「關港貿單一窗口」政策,簽審業務自97年9月25日上線至112年,電子化通關已超過30萬件,有效簡化過去繁雜的申辦程序,並加速貨物通關與降低業者貿易成本。

加強農產品全球布局行銷

面對農產品貿易自由化潮流,為強化臺灣農產品國際競爭力,自93年起推動農產品國際行銷,針對我國農產品主要海外目標市場,積極辦理各項農產宣傳活動及輔導業者建立外銷品牌,積極開拓農產品外銷市場。

農產品出口推動措施

112年度透過臺灣農產節計畫輔導國內公(協)會及農民團體海外辦理海外農產品宣傳與通路拓銷活動53場次,並辦理臺灣截切鳳梨上架超市通路行銷活動、臺灣鳳梨、香蕉與芒果於日本職棒西武球場宣傳活動、新加坡「Taiwan cha cha cha」臺灣茶推廣活動、美國「臺灣農水產品推介記者會暨餐會」等大型行銷活動,建立重要果品之外銷標準作業流程,串聯生產、物流、出口、銷售等形成產業價值鏈,以穩固主要市場並拓展新興通路。

配合產業發展需求,積極與美、加、法、荷、澳、越、印尼、印度等國家簽訂農業合作備忘錄或協議,並據以召開雙邊農業合作會議,爭取我農產品在目標國家市場進入機會,以及確保我國產業海外植物品種權保護與農業投資保障。

開拓新興市場,全球布局行銷

112年度農產品外銷金額為48.9億美元,美國及日本超越中國大陸,成為前二大市場。自110年起,中國大陸先後暫停我國鳳梨、釋迦、蓮霧、石斑魚、柑橘類果品、芒果、白帶魚及竹筴魚等品項進口,在輸中受阻情境下,農產品外銷備受挑戰,惟重要出口品項如生鮮果品外銷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及韓國等重要市場金額仍分別較111年成長39.3%、44.9%、152.8% 、167.2%與37.4%,另日本更成為我國水果最大出口國家,占整體果品出口比例47.4%。為協助出口農民及業者積極把握仍可銷售之海外市場,維持海外市占率,並鼓勵拓展新興市場,分散我出口市場,降低疫情之衝擊,針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產業品項,加碼採行各項外銷振興措施,自109年疫情升溫以來,陸續推動包括針對鳳梨等12項水果、花卉與其種苗、豬肉產品、稻米及石斑魚、白帶魚及竹筴魚等產品提供海外行銷獎勵,並提供外銷花卉生產成本獎勵、包裝獎勵、輔導花卉及水果空運包艙等,同時辦理拓展新市場與通路活動,以及網路購物活動。

在開發農產外銷新市場方面,112年我國生鮮荔枝重新獲紐西蘭同意採複合式檢疫處理法後進口,不但是我國因檢出東方果實蠅遭紐國暫停進口後重新開放,更能有效縮短處理時間,提升我荔枝輸紐鮮度與延長商品展售時間,同時,蜜棗首批輸韓、豬肉製品首輸菲律賓亦受當地市場好評肯定。此外,112年持續爭取紅肉種紅龍果及龍虎斑石斑魚透過檢疫諮商進入日本市場,並已獲得具體進展。

強化農業新南向合作交流

持續推動臺印尼農業示範區、臺菲洋菇示範農場、臺越農業示範區、臺澳荔枝反季節合作、印尼與菲律賓青農來臺實習等計畫。

於112年11月4日至12月2日完成辦理5場「臺灣農業鏈結新領域」系列活動,計越南、泰國、菲律賓、印尼、印度及新加坡等11國、逾百位跨領域及農業相關等菁英學子,與我11家優質農企業、農青大使及專家進行對談,參訪農機代耕、垂直農場、花卉、綠能應用及農業資訊服務等產業。

於112年10月11-12日參與「第7屆玉山論壇」,由人員及產業意見領袖共同出席,促進公私協力推動國家新南向政策。

設立農業新南向單一服務窗口,112年度提供國內農企業及民眾資金需求、投資、技術支援、貿易及海外農業發展等相關諮詢服務案件達20件。

加強農田水利建設,促進水土資源永續利用

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

提高農業灌溉用水使用效率及改善農田排水

利用農田水利工程技術與方法,對現況老舊農田水利設施及其附屬構造物逐年辦理更新改善,以完善農田灌溉排水設施,建置水文自動監測及遠端閘控設備,透過智慧灌溉管理系統,精準控制灌溉用水並提高灌溉效率,強化配水即時性,以增進農業水資源整體調配韌性,降低枯旱及洪水對農業水資源的衝擊及風險,保障農業生產。 

灌溉排水渠道更新改善

112年度辦理灌溉排水渠道更新改善211公里及構造物改善528座,農地重劃及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推廣面積1,127公頃,水文自動測報系統更新與改善32處,農田水利署管理處共設置2,388處灌溉水質監測點,定期辦理檢驗作業,合計檢驗達1萬7,311點次(統計至113年1月11日止);辦理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263公里,確保農地重劃區內農路通行及水路順暢,提升農業運輸安全;又因應農田水利設施生態化、景觀化、降低水泥化潮流,除維持灌溉排水系統暢通與完整外,並推廣生態工程及應用節能減碳,減少對生態環境的傷害,以達成農田水利事業永續發展。

擴大灌溉服務

以「把水留住 灌溉大地」為願景,透過蓄豐濟枯、引水廣布、智慧灌溉及永續共好等4大策略,推動上以四項原則作為優先辦理對象,包括非水資源競用區,符合國土功能分區,優先發展進口替代及低耗水作物,具耕作事實,且農民具推動共識及灌溉需求。將灌溉服務以適地適作、因地制宜為原則,輔以高科技精準灌溉,讓全國灌區內、外農民都能享受政府提供的灌溉服務。

辦理擴大灌溉服務政策之推動方式:施作共同取水、蓄水、輸水設施、補助管路灌溉設施(113年起每一農戶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

灌區外之灌溉受益面積累計已達5萬6千公頃,受益農戶達8萬餘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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