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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召開「輔導塔后段養牛業者遷移案」第2次座談會

日期:112/09/20
資料來源: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

為改善山外溪沿岸養牛業者長期無權占有國有土地並影響水源及空氣品質的情況,本中心執行長楊上德及議員蔡其雍本(112)年9月14日在本中心共同召開第二次座談會議,邀請相關機關協商,希望養牛業者能盡快遷移。

楊執行長說明,本案養牛之區域位於金湖鎮山外溪上游處,除無權占有國有土地,恐有污染湖庫水源之情事,也影響空氣品質,本年7月11日召開第一次座談會議後,業者建置新牛舍進度仍然落後故再次召會商討,另外牛隻活動區域同時位於金門國家公園特別景觀區及金門防衛司令部駐地週遭,因此也邀請該2機關就事業主管機關的立場加入研討,以謀求相關法令規範或排除方案。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表示,由於養牛業者長期無權占有土地且未積極配合改善,協議也多次出現變數,造成後續遷移工作遲滯,縣府已經要求養牛業者,在本(112)年10月底前完成牛隻減量作業,否則將依畜牧法規定裁罰並請金門酒廠減半供應酒糟,此外,前已於111年11月2日假山外溪上游與畜牧業者簽署牛隻遷移合作備忘錄,限養殖場於113年1月31日前完成牛隻遷移作業,將要求業者加速進度。

議員蔡其雍會議中強調,本案已延宕多年,對當地空氣和水源造成了嚴重影響,他已多次接受人民陳情,但業者均無積極建設新牛舍,牛隻遷移遙遙無期,各相關機關應密切合作,並依法採取措施。

本次會議,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金馬辦事處、金門縣環保局、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等機關,後續也將就違法事項本於權責裁處,並請金防部協處。

楊執行長結論表示,會議的目的是協調中央和地方相關權責單位,積極解決民眾關切的問題,裁罰並非主要目的,期盼養牛業者盡早遷移,還給金湖居民一個乾淨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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