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108年4月12日連江地區長聯繫會報108年第1次會議,連江縣政府提案:「為馬祖國內商港整體開發建設及完整性,惠請國防部同意將港域內屬該部軍備局管理之國有土地暨東引軍用船渠移撥至本府,以利地方及港埠發展與維護所需」(案8)。奉兼主任裁示:「本案有關港區土地撥用,部分地號縣府與軍方已達共識,請加速辦理;餘尚待評估區域,請翁執行長於一個月內先邀集各相關單位現地會勘、確認後作成報告,另案再行協調」。
本中心執行長翁明志5月23日率林振查組長、陳朝金組長,赴連江縣實地會勘東引「中柱港區」、莒光「青帆港區」、南竿「福澳港區」,國防部、交通部、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連江縣政府均派員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