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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藉兩紙陳年文件 政院同意胡璉故居土地歸還金門縣府

日期:109/11/16
資料來源: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

    為幫金門索回被登錄為國有的新店胡璉故居及附屬軍官眷舍土地,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費盡心思爬梳出民國46年兩紙關鍵性產權所屬陳年公文,經過三年多折衝協調,行政院及國有財產署終於同意將公告現值逾2億1千多萬元的20筆總共4,921平方公尺(約合1,491台坪)土地歸還給金門縣政府。
長期努力不懈,終於促成胡璉故居土地返還金門縣政府的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翁明志表示,此案拖延經年終於塵埃落定,前福建省政府組長陳朝金(現任金門縣政府秘書長)是最大功臣,他不辭辛勞多次赴行政院與國有財產署據理力爭,詳細說明全案來龍去脈並提具舊公文為證,爭取國產署返還土地。在兼任金馬聯合服務中心主任的張景森政委大力支持之下,終獲行政院高層同意促成此案成真。客觀而言,此案也是轉型正義的一種實現,還給金門一個公道。
行政院先於去年7月1日發函金馬聯合服務中心及金門縣政府明示:「所報為金門縣政府建請將新北市新店區安康段663地號等15筆國有土地產權變更為『金門縣』一案,准予照辦。」,復於今年7月21日發函同意安康段633-1地號等5筆土地比照辦理,合計共20筆土地,目前縣政府應已辦理過戶完成。
胡璉將軍故居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一段195巷12號,胡家及另9家軍舍住戶主張擁有土地及房舍所有權,但經訴訟多年而被法院駁回確定。依判決結果原住戶本應拆屋還地,但經由胡璉裔孫胡敏越不斷奔走之下,故居於去年4月10日被登錄公告為新北市歷史建築,並闢建為「胡璉故居紀念館」對外開放參觀。
依據福建省政府於民國105年所作「福建省政府轄管不動產清理報告」說明如下:新店安康段土地20筆係金門防衛司令部於43年7月向民間購買,做為司令官胡璉及其部屬眷舍使用,46年完成過戶,登記所有權人為「福建省政府」,管理機關為「金門縣政府」,50年起與住戶訂約並收取租金,每坪象徵性收取租金1元,但因縣府嫌收租麻煩又交回省府管理,96年受精省政策影響,省府未具法人地位,名下土地變更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全部收歸國有。
金門縣政府提案主張該等土地是軍管時期,駐軍司令官兼福建省政府主席胡璉將軍以師法美軍消費合作社之模式,於民國39年3月本於「自力更生」精神,創設粵華流通券及物資供應社,統籌民生軍需各類物資,籌措軍餉及地方建設財源所得以及利用運糧回航船隻裝載金門白土至台求售,得款購地專作眷舍建造之用,故土地應屬金門縣政府所有。
翁明志執行長表示,經蒐尋陳年老舊檔案,昔日土地交易資料均已滅失,只有僅存民國46年5月25日金門防衛司令部駐台辦事處發給金門縣政府的函文,內載:「貴府於43年5月在台北縣新店鎮安坑購置土地5筆,計5分7厘5毛,為捐獻金門防衛司令部將士建築眷舍之用(該地現住人員為胡司令官及前服務金門各級官之眷舍),反攻大陸後該項土地產權仍歸貴府所有一案應辦過戶手續,經貴府張前縣長超托由前閩省府駐台辦事處劉兼主任全權辦理。」
另有一紙當年6月金門縣政府函復金門防衛司令部駐台辦事處,同意委由福建省政府駐台辦事處全權辦理土地過戶手續委託書,亦有「本府前在台北縣新店鎮安坑購置土地5筆,計5分7厘5毛,為捐獻金門防衛司令部將士建築眷舍之用,反攻大陸後上項土地產權仍為本府所有……。」兩紙公文內容陳述相同,因此足堪認定為土地乃金門縣政府於43年5月購買之證據。
由於「反攻大陸」遙遙無期,目前已經難以實現,所以金馬聯合服務中心乃積極設法,執行長翁明志並敦請張景森政委費心協調,終於促成土地歸還金門縣政府之轉型正義。

出處:金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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