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委員洪申翰金門服務處日前在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舉辦「金門居民戰時財損座談會」,邀集國防部、金門縣政府、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翁明志與陳情民眾進行對話。
座談會由洪申翰委員親自主持,洪申翰表示,自從去年接受民進黨指派認養金門後,有關戰爭時期的土地及財務受到損害而無法獲得補償案件,服務處與地方黨部即不時接獲鄉親陳情,其中又以補償時效已過最為常見。
與會的杜姓民眾指出,早年國軍拆除民房做防禦工事,由當時胡司令官出具證明,載明反攻大陸後會進行補償,但許多鄉親在得知補償條例相關訊息後,向國防部提出申請,卻已超過條例中的申請期限。
榜林村村長楊龍傳也表示,早年金門居民大多不識字,更有一部分因戰亂移居台灣而未得知補償訊息,近年他返金服務發現,原來村莊中的信仰中心「承濟殿」早年也因彈藥囤放不當遭炸毀,但在證據充足情形下提出申請,卻依舊因時效問題而無法獲得補償。
洪申翰表示,如果民眾陳情屬實,可知此案並非單一問題,國防部應做好開放時效修法可行性評估,若無法開放也應向鄉親說明清楚,國家訂定法律是為了幫助民眾解決問題,不能只憑一句時效已過來推託。
國防部表示,回復當年「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已延長一次六年,時效過後也確實也收到不少民眾申請補償,國防部後續會成立窗口收集相關資料,並進行開放時效修法之可行性評估。
金門縣政府民政處科長王志仁表示,金門縣政府早年為賠償申請之代辦單位,申請時效過後也陸續收到民眾申請文件,未來也會收集資料轉陳國防部。另外林姓民眾表示,洋山村多名村民早年幫助國軍執行勤務遭受砲彈攻擊傷亡,殘廢的僅千元賠償死亡的更只收到萬元賠償,賠償金金額是否有失公允。
翁明志表示,人民傷亡或財物損害補償為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前身省府代辦業務,此事件的當年賠償金其性質更接近慰問金,也期望國防部單位能進行評估了解。另外當年戰亂賠償證據保存不易,如果未來有意開放重新申請賠償應就證據證明做出合理的認證標準。
出處:金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