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4月2日是社會工作日、5月1日是勞動節,金門縣政府特別在社工日前夕辦理110年度績優社會工作、社政人員暨公部門模範勞工表揚活動,肯定其服務精神與表現,並提升社會工作者及公部門勞工之專業服務形象。
昨日包括縣長楊鎮浯、立法委員陳玉珍、金馬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翁明志、縣議員李養生、陳志龍、社會處長董燊、財政處長孫國智、地政局長葉媚媚、金城鎮長李誠智、金湖鎮長陳文顧、金寧鄉長楊忠俊、烈嶼鄉長洪若珊、金沙鎮長吳有家、金防部政戰副主任、烈嶼鄉代表會主席方駿洋、衛生局副局長李金治、行政處副處長董雲馨、社會處副處長李廣榮、林務所長鐘立偉、大同之家主任董燕輝、養工所所長吳志偉、採購招標所所長翁秝蓁、金門縣總工會理事長曾宗慶、秘書長張延壽等嘉賓蒞臨出席。
縣長楊鎮浯首先對於社工、社政人員及模範勞工們表達敬意和感謝,他提到,現今社政業務多元化、專業化,社工社政人員在社會扮演重要角色,大家承受的工作壓力也更大、十分辛苦。而社工人員在處理一些社會問題,面臨的壓力也很大,甚至有些業務也需要24小時不眠不休,精神壓力大,外人無法體會。楊鎮浯說,因此如何創造更好的工作環境,從單位機關的角度協助社工夥伴,解決工作上所面臨的壓力,如何讓社工夥伴能夠在崗位上協助更多當事人,這是我們要再全力以赴的。楊鎮浯說,無論是社工、社政人員、公部門勞工,都是在金門的每一個崗位上犧牲奉獻,讓金門越來越美好。
立委陳玉珍特別感謝各位社工、社政人員以及模範勞工,因為有這些夥伴,所以金門更好。陳玉珍表示,因為社會結構的變遷,金門也出現更多福利需求和服務對象,感謝在第一線的社政人員和社工們,除了提供老人、身心障礙者、兒少婦女以及家庭諸多面向的服務,另外針對保護性個案也提供緊急庇護安置,不分假日與夜間24小時都有社工備勤,為需要服務的對象奔波,傳遞希望陪伴他們共同面對及走出困境。陳玉珍期勉社工與社政人員都能繼續扮演社會福利的推手,無論是民間團體還是公部門,要共同推動創新多元且專業的服務,攜手來守護弱勢民眾並建構溫馨、祥和的社會。
縣議員李養生表示,縣長的執政主軸老有所終、幼有所長,這些有賴於社政社工人員的貢獻心力,大家辛苦了。
金馬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翁明志說,社工人員是以專業為基礎,協助他人克服個人及環境的困難,讓大家生活更美好,是在社會福利政策第一線的尖兵;社工人員主要服務兒少、老年、身心障礙者、弱勢家庭等,而現在人口老化,政府推動長照2.0、普設長照中心,針對幼兒部分也推出許多加碼津貼、廣設公立托兒所等。翁明志說,社工人員照顧別人,政府也要照顧社工人員,致力於社工人員福利、勞動條件、勞動環境、人身安全等,多加重視,大家一起努力。
縣府社會處表示,模範勞工表揚活動,往年係由縣府與總工會聯合辦理,表揚對象為加入工會團體之職業勞工及公營事業機構之企(產)業勞工,並未將服務於公部門之勞工列入表揚對象。為獎勵任職於公部們具勞工身分之員工,堅守崗位,盡忠職守之精神,縣府特別訂定「金門縣政府51勞動節表揚公部門模範勞工實施計畫」,以表彰縣府對所屬勞工之關懷,達到鼓勵勞工士氣之效用。
本年度績優人員表揚名單如下:
110年度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績優社工獎: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婦幼社工科楊雅慧,亦榮獲本縣績優社工人員。
績優社工人員:陳欣妤(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許怡珊(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社會行政科)、徐曼琪(金門縣衛生局)、謝菱瑋(金門縣衛生局)、陳力全(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劉宥如(社團法人金門縣青少年暨兒童關懷協會)、盧葦萱(財團法人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金門分事務所)。
績優社政人員:林素蘭(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婦幼社工科)、蔡火盛(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李宛臻(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陳彥霖(金門縣衛生局)、李選治(金門縣大同之家)、楊美玲(金城鎮公所)、蔡祥坤(金城鎮)、陳憶萍(金湖鎮公所)、謝慶閣(金湖鎮)、黃薇如(金沙鎮公所)、吳鉉超(烈嶼鄉公所)、方耀年(烈嶼鄉)。
公部門模範勞工:王再成(金門縣政府行政處)、黃雅芬(金門縣政府財政處)、李純儀(金門縣政府教育處)、胡黎治(古寧國小)、張振祥(金沙國小)、黃瓊芳(金門縣政府社會處)、蔡碧英(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武喚誠(金門縣政府觀光處)、洪輝忠(金門縣政府觀光處)、許純葳(金門縣政府建設處)、張素英(警察局)、林淑慧(衛生局)、趙如虹(衛生局)、莊麗嬌(金寧衛生所)、楊恭坤(環保局)、郭澤萍(文化局)、楊秀惠(地政局)、李成順(消防局)、成勇生(水產試驗所)、李秀英(農業試驗所)、陳水能(畜產試驗所)、何仁楚(林務所)、白友勤(養護工程所)、李錫祥(採購招標所)、何瑞眉(大同之家)、張蒼术(殯葬管理所)、吳明潮(金城鎮公所)、董志勇(金城鎮公所)、呂世龍(金湖鎮公所)、呂天順(金湖鎮公所)、李招財(金沙鎮公所)、周宏隆(金沙鎮公所)、李綵薰(金寧鄉公所)、楊曉雲(金寧鄉公所)、洪國烈(烈嶼鄉公所)、洪媽端(烈嶼鄉公所)、黃秋梅(金城戶政所)。
出處:金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