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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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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指標編號17|外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數

日期:114-03-03
資料來源:人權及轉型正義處

四、社會保障權-子指標編號17-外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數

 
子指標項目
涉及要素

勞工收入保障

指標類型 過程指標
分組分析變項 國籍
更新週期
備註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條、第11條規定,勞工受僱於依法已辦理登記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之雇主,均強制納保,且不分本國籍或外國籍一體適用,爰外籍勞工在台之工作安全已獲保障。
協辦機關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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