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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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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指標編號27|社會保障支出統計「家庭與小孩」功能別之社會給付占GDP比率

日期:114-03-03
資料來源:人權及轉型正義處

四、社會保障權-子指標編號27-社會保障支出統計「家庭與小孩」功能別之社會給付占GDP比率

 
子指標項目 公式:(社會保障支出統計「家庭與小孩」功能別之社會給付÷GDP)*100%。
涉及要素 對兒童及被照顧者之補助、服務及家庭支持措施
指標類型 過程指標
分組分析變項
更新週期
備註 依國際勞工組織(ILO)社會安全調查(SSI)手冊規範,社會保障支出若有跨功能別之給付項目,會歸在主要功能別,例如對家庭和兒童之「疾病與健康」相關給付,會歸在「疾病與健康」而非「家庭與小孩」功能別。
協辦機關 行政院主計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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