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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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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指標編號16|因少年事件被收容之少年、其法定代理人、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輔佐人向少年法院聲請責付以停止收容之案件數及比例

日期:114-02-21
資料來源:人權及轉型正義處

一、人身自由與人身安全權-子指標編號16-因少年事件被收容之少年、其法定代理人、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輔佐人向少年法院聲請責付以停止收容之案件數及比例

 
子指標項目 公式:(終結情形為「准予責付以停止收容」之件數÷終結件數)*100%
涉及要素 基於刑事程序之逮捕與拘禁
指標類型

過程指標

分組分析變項 1.性別
2.國籍
更新週期
備註 1.聲請責付案件係指審判案由含「聲請責付」或「聲請停止收容」之少年聲請事件。
2.司法院目前例行統計報表未就聲請責付以停止收容之案件數進行統計,將納入日後研議統計方向。
協辦機關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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