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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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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指標編號2|「憲法」有關免於酷刑權之規定的生效日期與覆蓋範圍

日期:114-02-18
資料來源:人權及轉型正義處

五、免於酷刑或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權-子指標編號2-「憲法」有關免於酷刑權之規定的生效日期與覆蓋範圍

 
子指標項目 我國「憲法」對於免於酷刑權規定情形
涉及要素 受拘留或監禁者之身心完整性;拘留或監禁之環境、條件及設施;執行公務之人於非屬拘留或監禁情況下使用武力;社區和家庭暴力
指標類型 結構指標
分組分析變項
更新週期
備註
協辦機關 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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