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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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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指標編號11|遭拘禁或監禁者所處設施由獨立機構進行實地檢查之比例

日期:114-02-18
資料來源:人權及轉型正義處

五、免於酷刑或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權-子指標編號11-遭拘禁或監禁者所處設施由獨立機構進行實地檢查之比例

 
子指標項目 監察院辦理中央機關巡迴監察涉及人身自由被剝奪之處所情形
公式:(監察院涉及人身自由被剝奪之處所巡察次數÷監察院辦理中央機關巡迴監察總數)*100%
涉及要素 受拘留或監禁者之身心完整性
指標類型 過程指標
分組分析變項
更新週期
備註
協辦機關 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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