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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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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指標編號1|「保護所有移工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及「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國內法化進度

日期:114-02-12
資料來源:人權及轉型正義處

三、享有可達到之最高身心健康標準權-子指標編號1-「保護所有移工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及「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國內法化進度

 
子指標項目 1-1「保護所有移工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ICMW)之國內法化進度
涉及要素 性健康與生殖健康;兒童死亡率與健康照護;自然、職業與生活環境;疾病或損傷之預防、治療、控制及身心健康之促進;醫療設施、服務及基本藥物之近用性
指標類型 結構指標
分組分析變項
更新週期
備註
協辦機關 勞動部

子指標項目 1-2「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ICPPED)之國內法化進度
涉及要素 性健康與生殖健康;兒童死亡率與健康照護;自然、職業與生活環境;疾病或損傷之預防、治療、控制及身心健康之促進;醫療設施、服務及基本藥物之近用性
指標類型 結構指標
分組分析變項
更新週期
備註
協辦機關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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