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礦業法」修正:
社會大眾對於國土資源保育、永續發展及公民參與益趨重視,為呼應社會各界對於「礦業法」修正之期待,經濟部已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重點包括:增加未曾實施環評之礦場採分級補辦環評程序之規定;開採數量將落實總量管制;落實資訊公開並保障公民參與;尊重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及第21條規定;目前已分別於106年7月份及8月份召開2場次跨部會研商會議、8月份舉行3場次公聽會廣徵社會意見, 9月份辦理1場法律界專家學者座談及11月份辦理1場次產業界座談,並依上述會議各界意見進行調整並提出修正版本。已經12月7日行政院院會通過,並已於12月8日函送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