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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及法規諮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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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消費者保護法第四條之適用,仍應配合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令有關違反安全及公平交易之具體規定情事決定。

日期:101-05-23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函】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七日

  台〈87〉消保法字第○○七七七號

  受文者:鄧○○君

 

【主旨】

 

 關於函詢建設公司未向承購戶告知建物基地地下有捷運線通過,是

 否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四條之規定乙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台端八十七年六月十九日來函辦理。

 

二、查消費者保護法第四條有關企業經營者之規定,係屬基本規定,並

     未設有法律效果規定,亦非得為請求權之基礎,故關於第四條之適

     用,仍應配合本法或其他相關法令有關違反安全及公平交易之具體

     規定情事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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