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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及法規諮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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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為營業而購買之商品,無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

日期:101-05-23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函】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五日

  台八十七消保法字第○一二五○號

  受文者:高○○君

 

【主旨】

 

  台端函詢有關為營業而購買之商品發生糾紛,可否適用消費者保護

  法乙案,本會意見如說明二,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台端八十七年九月二十九日函。

 

  二、民眾購買商品,如其目的主要供執行業務或投入生產使用,並非單

      純供最終消費使用者,核與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有關消費者及消費

      關係之定義未合,尚無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惟仍有民法及其他相

      關法規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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