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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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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推動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

日期:105-11-24
資料來源:科技會報辦公室

行政院將自106年度起推動「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簡稱DIGI+方案)」,期望在2025年時,我國數位經濟規模能夠成長至新台幣6.5兆元、民眾數位生活服務使用普及率達到80%、寬頻服務可達2Gbps、保證國民25Mbps寬頻上網基本權利、我國資訊國力排名能夠躍進到前10名。

該方案除了在產業經濟方面,能夠跳脫過去產業發展瓶頸,並帶動當前物聯網、智慧機械、綠能、醫療照護等國家重點產業發展之外,也非常重視強化數位基磐建設、發展平等活躍之網路社會,以及打造服務型數位政府,同時亦期望透過建設永續、智慧城鄉,提昇生活品質,讓國民享有富裕安康生活。因此,該方案可說是一個架構完整,涵蓋整體國家發展前景的重要方案。
 

總體發展目標
該方案之重點發展策略包括:一、建構有利數位創新之基礎環境(DIGI+Infrastructure);二、全方位培育數位創新人才(DIGI+Talent);三、數位創新支持跨產業轉型升級(DIGI+Industry);四、成為數位人權、開放網路社會之先進國家(DIGI+Right);五、中央、地方、產學研攜手建設智慧城鄉(DIGI+Cities);六、提升我國在全球數位服務經濟之地位(DIGI+Globalization)。

該方案規劃積極建構有利數位創新之基礎環境,並營造友善法制環境、培育跨域數位人才、研發先進數位科技,做為鞏固數位國家基磐之配套措施,進而打造優質的數位經濟、數位政府、網路社會、智慧城鄉等數位國家創新生態環境,以期達成「發展活躍網路社會、推進高值創新經濟、開拓富裕數位國家」之政策願景。
 建構有利數位創新之基礎環境
為了達成DIGI+方案之總體成效,特別需要跨部會、跨中央與地方、連結產學研與民間資源共同來努力,未來將透過新成立之「數位國家・創新經濟(DIGI+)推動小組」進行協同運作與整合,並且由行政院院長擔任總召集人,務使方案能夠如期、如質地發揮有效且有感之成效。
 

DIGI推動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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