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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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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預防措施與快篩試劑取得

日期:114-05-29
資料來源:內政衛福勞動處

一、近期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衛生福利部建議以下情形可自主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護

(一)一般民眾:

1.進入醫院、診所、長照機構等醫療照護機構,建議佩戴口罩,並配合醫療照護機構感染控制措施。

2.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至人潮聚集的室內場所,建議佩戴口罩,特別是年長或有慢性病民眾。

(二)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民眾:建議外出時戴口罩(直到症狀緩解後5天內),並盡量在家休息,避免不必要的外出。


二、如有疑似感染症狀,建議先快篩再就醫:

(一)若有發燒、咳嗽、喉嚨痛、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者,建議先使用家用COVID-19快篩試劑進行自我檢測。

(二)快篩陽性者,請佩戴口罩並儘速就醫,由醫師給予臨床專業處置,如具有重症風險因子可經醫師評估後使用抗病毒藥物。


三、有關全國家用快篩試劑販售藥局、提供醫用快篩試劑之醫療院所、JN.1疫苗接種合約醫療院所、抗病毒藥物配置地點,以及新冠快篩陽性處置指引和更多新冠併發重症資訊,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冠最新防疫專區」(https://gov.tw/gNG)及食品藥物管理署「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供應資訊專區」(https://reurl.cc/QYlEGO)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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