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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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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案之放寬要件說明

日期:114-04-24
資料來源:經濟能源農業處

行政院已於114年4月4日提出「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下稱本方案),整合跨部會資源擬訂 9 大面向共 20 項措施,並於4月10日行政院會報告。另總統及院長自4 月 5日起展開產業傾聽之旅,產業界希望降低申請門檻,各部會已依據產業實際需求滾動式調整支持措施內容,展現政府與產業並肩作戰、穩定經濟、守護就業的堅定立場,並落實「雨天不收傘」的施政承諾。


為加速協助受影響產業因應,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通過前,先行以相關預算移緩濟急推動本方案。行政院已於114年4月21日原則同意各部會提出的過渡性行政規則,經濟部、財政部、勞動部及農業部,均已公告相關行政規則。


支持方案放寬要件,調整內容包括:工業部門提供貿易融資利息減碼、外銷貸款保證與中小微企業貸款加碼措施,將營收衰退放寬至10%,研發轉型補助與爭取海外訂單措施放寬為直接或間接受到美國關稅政策影響。另安定就業部分,參訓勞工薪資補助延長至6個月。而農業部門則提供鞏固銷美產業鏈措施補助範圍擴大至間接受影響魚種,強化國內外行銷措施補助擴及非美市場及新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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