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背景
全民健康保險84年開辦之際,考量職業工會、農會、漁會與會員間無僱傭關係,其為會員及眷屬辦理健保業務,不若一般雇主為受僱者投保及扣繳保費便利,在其有限的經費下,能運用於辦理健保而增加的人力及相關經費顯得捉襟見肘。自84年起,酌予補助工、農、漁會「人事行政費」每人每月10元;又為激勵工會致力完成收繳保險費,對按時繳納健保費之被保險人,補助「郵電費」每人每月15元,109年因應郵資調漲,「郵電費」調整為17.5元。
二、調整補助金額
為近年職業工會、農會及漁會反映,因最低工資調升及物價上漲,且考量辦理全民健康保險的「人事行政費」補助,自健保開辦以來迄未曾調整,相關郵資、資訊系統、人事及行政管理等成本持續攀升,為確保服務品質並合理反映辦理健保業務所需成本,自116年1月1日起調高健保行政事務費用補助款,其中,「人事行政費」由現行每人每月補助10元調高至12元;另基於衡平原則,農會及漁會比照職業工會「郵電費」補助,按已繳納健保費之被保險人,每人每月補助17.5元。預估增加經費約3.77億元,讓4,372家職業工會、農會及漁會受惠。
三、提升服務與促進健保穩定發展
此次調高補助款,加上政府持續精進電子化作業,有減輕助於工、農、漁會辦理健保行政業務之財務與人力負擔,也能提升投保服務效率、強化保費收繳及會員服務品質,提供勞、農、漁民更優質、便利的在地服務,並促進健保制度的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