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青年實現購屋成家夢想,政府自99年12月起推動「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簡稱青安貸款)政策,嗣於112年8月實施青安貸款2.0(即新青安貸款),截至今年6月底,已協助超過51萬戶無自有住宅者購屋,其中青安貸款2.0約有17萬戶。
隨著青安貸款2.0即將在115年7月底屆滿,並為配合「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擴大支持婚育家庭購屋,財政部汲取青安貸款1.0與2.0的經驗,即將於8月1日起實施青安貸款3.0政策,並以「減輕負擔」、「快樂婚育」、「精準對象」、「完善機制」四大面向推動。
一、在「減輕負擔」面向,利息補貼採取「3+3」方式,第一個3,是青安貸款2.0和3.0的貸款戶均得享有滿3年利息補貼,包括由銀行減收半碼(0.125%)及政府補貼1.5碼(0.375%),現行優惠後利率為1.775%;第二個3,是3年期滿後的次日起,「每年」補貼減少半碼方式,6年後補貼期滿則回復原貸款利率,以緩和漸進的方式逐步降低利息補貼回歸市場機制之衝擊,也讓購屋者能夠預期財務規劃。
二、在「快樂婚育」面向:一般青安貸款額度維持最高1,000萬元,貸款成數最高8成,但新增新婚2年內家庭貸款額度最高1,200萬元,育有未成年子女最高1,500萬元的加碼措施,以加強對婚育家庭金融支持,兼顧居住空間需求。
三、在「精準對象」面向:讓青安貸款回歸青年,並考量購屋年齡延後的趨勢,青安貸款3.0雖維持寬限期最長5年,貸款年限最長40年,但增訂借款人年齡未滿50歲,且「申貸年齡+核貸年限」合計不得超過80,借款人本人年所得不得超過200萬元,購屋總價依照區域別不得超過一定金額等規範,以利政府資源精準有效運用。
四、在「完善機制」面向:維持限貸1次、自住切結規定、貸前徵審,包括公股銀行依青安貸款原則等審慎核貸,以及貸後管理,例如查核未合規案件並追回溢領補貼息,以防杜投機行為。
青安貸款3.0方案申辦日期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8年7月31日,倘符合婚育家庭資格者,得提供戶籍謄本、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編印之孕婦健康手冊等證明,向公股銀行撤案重新申請適用青安貸款3.0,惟經選擇後不得變更,以最大程度提供婚育家庭之適用。
財政部將持續督導公股銀行積極辦理,落實協助青年、自住、首購的購屋族,並減輕婚育家庭居住負擔,確保政府資源合理運用,穩健達到居住正義目標。